世尊曾說:一切有為的善法中,救護有情的生命,功德利益最大。所以,當眾生的寶貴生命遭到威脅時,我們應全力以赴地施以救護。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中也說:“諸余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善法有很多種,比如七支供的頂禮、供養乃至回向,其他像轉繞、念經、參禅等,但在這一切善法中,救護眾生的功德最大。
早在二十年以前,我就開始重視放生了,自己始終覺得,哪怕一生中只能救護個別眾生,也要竭盡全力。在座各位從小因受環境及教育的影響,肯定造過很多可怕的殺業,有些可能至今還歷歷在目。為了忏悔這些罪業,我想給大家一些建議:
一、懸掛印有金剛薩埵心咒的經旗,或印有觀音心咒的經旗。
二、念誦金剛薩埵心咒和百字明。
三、以前你如果殺過青蛙,以後就多放青蛙;以前吃過很多海鮮,有生之年就多放海鮮。倘若你沒有太多錢,也可以勸別人放,數量上盡量超過你所殺害的數目,這是生命的一種補償。比如,你曾殺過兩只狗,今生至少要放生兩只以上。這種補償方式能否完全抵消罪業,我不敢說,但這的確是一種很好的忏悔方法。
既然放生功德如此之大,希望有權有勢的人,應該下令禁止漁獵。其他人也要隨心隨力救護那些被帶到屠場的牛羊,瀕臨死亡的魚兒、蟲蠅等等。
確實,救護眾生一命,這種恩德特別大,有時候還能即生感果,唐山地震中就有一則狐狸救人的故事:有個人曾放過一只狐狸,唐山地震前,1976年7月28日凌晨3時左右,那只狐狸突然來抓他的門。他起床來看,狐狸咬住他的鞋幫,拉他出去。當他隨狐狸來到院子時,大地震發生了……這個人永遠感激那只狐狸,他常說:“地球就是個大家庭,大多數的動物與人類息息相關。動物們盡管不會言語,卻也有著同樣的思維、靈性和良心。”
當然,我們並不希求動物報恩,而應把放生當成一種責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如果有條件、有因緣,每年都應該放一些生。其實,有時候放生也不需要錢。比如下雨了,路上有幾條蚯蚓,或者天氣燥熱時,有些小蟲馬上要被曬死了,這時你把它們放到清涼安全的地方,這也是一種放生。
在我們藏地,人人都非常珍視生命,每當看到有眾生很可憐,大家就會流露出哀憫之情,這即是佛教慈悲的體現。希望大家以後也能如此,不管在任何場合,只要看到一個生命受到危害,就應想方設法去救護它,這是大乘佛子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