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的壽命極為有限,而且正不斷邁向死亡,但是如果有時間來修持佛法,依靠佛法的力量,也許能脫離死神的掌控,獲得一定的生命自主權。然而我們忙碌一生,幾乎沒有修法的時間,根本無力對抗死神。甚至還來不及修法,就已經向死神閻羅報到了。
假如我們的壽命有六十歲,則前二十年處於成長之中,不會想到修行;中間的二十年又要忙於生計,維持家庭,沒有時間來修行;最後二十年即使想修行,卻已經老邁不堪,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正如祖師們所說的,“未知未知二十年,欲修欲修二十年,不能不能二十年。一生的傳記,不過如此而已。”我們的一生就這樣度過,哪裡有修法的時間呢?
再用另外一種方法來計算。我們一生中的三分之一是在睡覺,其余時間還要工作、吃飯、聊天、娛樂等等,那麼你還剩多少時間呢?我們每天總共就二十四小時,睡覺用去了七八個小時,一日三餐包括買菜做飯,要占用近兩個小時,再加上工作用去八個小時,我們還能剩下多少時間?在這剩余的時間裡,又要做很多無意義的事,哪裡還有多余的時間來修法?
即使能擠出一兩個小時修法,在這一兩個小時裡,又有多少時間是在認真修持呢?許多時候不是昏沉就是散亂,很難做到與法相應。比如在念誦一百遍嘛尼咒中,能夠做到清淨專注而誦的,也許就三五遍而已。所以在一天的修法之中,真正能做到一心專注、與法相應的時間,平均起來也就一兩分鐘,甚至只有數秒鐘。這樣算來,一年中修法的時間,加起來也不過才三百多分鐘,相當於五個多小時。
假如我們修法十年都沒有間斷,累計也就五十多個小時,才兩天多的時間。在這十年中僅僅只有兩天能發揮作用,只有這兩天可以用來和死神談判。十年和兩天相比,實在是太懸殊了,怎麼能對抗死神呢!如此看來,我們是否對自己必死無疑更加“堅定”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