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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達吉堪布:杜絕對三寶所依的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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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有些人,表面上是佛教徒、出家人,自以為是三寶的隨行者,可對佛經、佛塔、佛像等三寶所依,沒有一絲一毫的恭敬心,甚至把這些只看成是普通的財物,進行買賣或作為抵押品……這就是所謂的“享用三寶身財”,罪過極其嚴重。
 
  《觀佛三昧海經》裡有一位優填王,他因思念去忉利天為母說法的佛陀,就特意造了一尊釋迦牟尼佛的金像,天天頂禮供養。後來佛陀從忉利天回到人間,他用大象載金像去迎接。金像見到佛陀之後,從象背上下來向佛陀頂禮。佛陀也合掌向金像頂禮,虛空中百千化佛也向金像合掌長跪。佛陀對金像授記:“我滅度之後,我的弟子就托付給你了……[《觀佛三昧海經》雲:爾時世尊而語像言:“汝於來世大作佛事。我滅度後。我諸弟子以付囑汝。”]”從那時起,世間上就有了佛像。即使佛陀後來示現了涅槃,但眾生仍有禮拜、供養的對境。
  
  這樣的三寶所依,我們若為養活自己而當成買賣品,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以前也講過,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及其自釋中說:“如果買賣或毀壞佛像、佛經、佛塔,依靠三寶而造罪,這叫做無與倫比的罪業[因為造五無間罪等,可以依靠三寶忏悔。而依靠三寶造的罪業,無有忏悔之所依。]。應當怎麼彌補呢?應按照兩倍以上作修復,再在三寶面前忏悔。”比如,以前你毀過100塊錢的佛像,就要造一尊200塊錢的佛像;你毀過100塊錢的經書,就要印200塊錢的經書,然後再進行忏悔,如此方能得以清淨。
  
  在座的道友也不妨想想,你曾毀壞過佛像、佛塔沒有?如果有,臨死前就要趕緊忏悔,否則,這種罪業不但影響來世,甚至現世中也會感受報應。
  
  《安士全書》中記載:康熙初年,檀香的價格相當昂貴。有個開香鋪的人,過去以三金買了一尊檀香的觀音像,此時這些檀香已升至十六金,於是他想把觀音像毀掉,變成檀香條去賣。他家傭人怕造罪,極力勸阻,但因身份卑微而沒有人聽。後來他們把觀音像給毀了,不到一天,整個香鋪突然起火,所有人都葬身火海。只有那個傭人,因去別的香鋪幫工而逃過一劫。
  
  可見,以三寶所依為對境造罪,過失非常嚴重。在我的人生中,也見過有些人故意燒經堂、毀佛像,最後他們在今生中成熟的果報極其慘烈。還有,在《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中[《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雲:問:“比丘賣佛像有何罪?”答:“罪同賣父母。”],有人問:“買賣佛像有怎樣的過失?”答:“罪同買賣父母。”所以,這方面務必要注意!
  
  此外,除非是繪畫、雕刻佛像時需要測量尺度,不得不評價佛頭的大小、佛身的高矮,否則,對佛像指手畫腳,妄加評論這裡不莊嚴、那裡不美觀,過失也相當嚴重。
  
  《極樂願文大疏》中講過,從前有個人對著一尊斷了手指的佛像,說“斷指佛”。話音剛落,他自己的手指就斷了。
  
  現在漢地有些人,根本不懂這個道理,經常說:“這是胖胖的佛、瘦瘦的佛、高高的佛……”這是不允許的。我們對人尚且不能如此不敬,更何況是佛像等三寶所依了?常有人評論:“這個蓮花生大士很難看!”“這個釋迦牟尼佛不莊嚴!”哪有這樣的?釋迦牟尼佛、蓮花生大士等諸佛菩薩,全是相好圓滿,我們千萬不能對如此嚴厲的對境,亂造口業。
  
  倘若你對有些佛像的工藝不滿意,那不能說佛像不莊嚴,而應該說造佛像者的技術不好,不能像有些人動不動就:“哇,這麼難看的觀音菩薩!”這方面一定要注意,不然的話,輕易就會造很大惡業。
  
  另外,也不允許將經函等直接放在地上[假如不得不放在地上,經函下面也要墊一塊干淨的布。],從經書上跨來跨去,或者翻頁時手指蘸唾液等。所有這些不恭敬的行為,罪過都特別嚴重。
  
  以前法王去美國時,有一次給大家傳《文殊大圓滿》。中間灌頂的時候,有些人把法本放在圓圓的坐墊下,用坐墊壓著法本,然後上去接受灌頂加持物。我們看了覺得特別可怕,趕緊提醒他們不能這樣做。但個別人聽了不以為然,連聲說:“沒事,沒事。”
  
  那麼,這樣做為什麼會有過失呢?佛陀在經中親口講過:“末世五百年,我現文字相,作意彼為我,爾時當恭敬。”《大般若經》中也說:“法是佛身,若供養法即供養佛。”還有《大方便佛報恩經》說:“佛以法為師,佛從法生,法是佛母。”《歷代三寶紀》亦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三世如來皆供養法。”其實經函等文字就是佛法,能夠出生三世一切佛,因而我們務必要恭敬。
  
  如今,佛陀雖然已涅槃2500多年了,但佛教中慈悲喜捨的智慧,出離心、菩提心等教義,仍然保留完好,令我們相續中產生各種功德。這一切也來源於法。
  
  前段時間,我跟一位法師聊天時說:“一個人來到這個世間,貢獻最大的,就是寫些好書。”如果寫了不好的書,可能毀壞整個世界,但若是好書的話,對人類的貢獻真的非常大,其價值遠遠勝過一些建築。像無垢光尊者、宗喀巴大師、麥彭仁波切,正是當年留下了大量珍貴法寶,我們現在才能“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快樂地享受這些法義。
  
  經書既然如此殊勝,世間也有這樣的俗話:“佛經上不能放佛像。”我們在擺設佛堂時,應該把經書擺上面,佛像擺下面。因為在所有佛像、經典、佛塔中,佛經具有開示取捨道理、延續佛法慧命等作用,與真佛沒有一點一滴差別,甚至與佛陀相比,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經書比佛像更為重要。
  
  《地藏十輪經》也說:“如遇得賢瓶,除貧獲富樂,如是遇佛法,滅惑證菩提。”窮人若遇到珍寶如意瓶,就能遣除貧困,獲得富裕之樂。同樣,我們遇到佛法之後,能成為精神上的富翁,就算有漏財產不多,也會過得非常快樂。
  
  所以,佛法特別重要。我們皈依了佛法後,對一字一句以上的法寶,乃至佛經的一點點碎片,也務必要恭敬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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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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