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為失去而難過
不必為“失去”而難過,因為世間之物本來就是去住無常。我們所能做、所應做的只是在“得到”時珍惜它。
有些事情,當我們年輕的時候,無法懂得;當我們懂得的時候,已不再年輕。世上有些東西可以彌補,另有一些卻永遠都無法挽回。
有一個故事,說有個小伙子,在他小時候的一天,發現門前那堵牆上有一個閃光點,在陽光下耀耀生輝,艷麗無比。
從此,朝思暮想,流連仰望。終於有一天,漸漸長高的小伙子決定爬上去看個仔細,百年危牆,高不可攀。
近了,近了。最後,那只顫抖的手一把抓住了它。原來是一支破牙刷。他好失望,心情沮喪得很。
事物的轉換總是這樣,小伙子在此之前,擁有一份好心情;一旦得到了那柄牙刷時,卻又失去了昔日的那份特好的心情。
這正如佛經上所說的,“失就是得,得就是失。”
得與失在我們心中,真是只有一線之隔,我們意以為得,就是得意;意以為失,就是失意,所以顏回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飲,也能得意在其中。秦王統一六國,兼並天下,也能失意於其間。大約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所得既多,便是增加,也不覺得欣喜,稍有所失,便惶惶恐恐;所失既多,就是再失,也不感到痛苦,稍有所獲,便十分快樂。如此說來,得意何嘗不是失意之由,失意又何嘗不是得意之果呢
《孔子家語》裡記載:有一天楚王出游,遺失了他的弓,下面的人要找,楚王說:“不必了,我掉的弓,我的臣民會撿到,反正都是楚國人得到,又何必去找呢?”孔子聽到這件事,感慨地說:“可惜楚王的心還是不夠大啊!為什麼不講人掉了弓,自然有人撿得,又何必計較是不是楚國人呢?”“人遺弓,人得之”應該是對得失最豁達的看法了。就常情而言,人們在得到一些利益的時候,大都喜不自勝,得意之色溢於言表;而在失去一些利益的時候,自然會沮喪懊惱,心中憤憤不平,失意之色流露於外。但是對於那些志趣高雅的人來說,他們在生活中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並不把個人的得失記在心上。他們面對得失心平氣和、冷靜以待。
當我們在得與失之間徘徊的時候,只要還有抉擇的權利,那麼,我們就應當以自己的心靈是否能得到安寧為原則。只要我們能在得失之間做出明智的選擇,那麼,我們的人生就不會被世俗所淹沒。
正確認識得失,得到了也可能失去,無論你得到了什麼,都不妨時常這樣提醒自己。這樣,得到了的時候就會倍加珍惜,失去的時候也不至於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