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講到相比較多,如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有“生相、住相、異相、滅相”等;有“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有“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等。佛教中相的梵語為laks!an!a,是指物質的形相或狀態之意,相是對於物質的性質、本體來說的,即指諸法之形像狀態。
佛教中的相有無、有區別。“無相”就是外離一切相意思,因為原始佛教是講“無常”,“無我”,“無常”是說明世界上一起物質都是變化著的,沒有永恆不變的物質。“無我”是就是連我自己的身體,也是五蘊和合的暫時現象,人的生、老、病、死也是變化的,就不能執著個我字,要無我,無我等於無相。所以要外離一切法相。如能在起心動念之中排除一切雜念並且不執著於一切法想而離相,這就是“無相”。“無相”也叫“實相般若”禅宗六祖慧能法師說:“外離一切相,是名無相,能離於相,則法體清淨。此是以無相為體”,這就是法體的“實相般若”。《金剛經》上說:“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又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可見,無相即是實相。實相真如無相,佛性無相,自我本心也無相。只是你後天有個執著的我,才會生出種種煩惱、歡喜和痛苦。在智慧修養上離開了我才是“無相”,也就是“涅槃”,“涅槃”不是指人的生命結束,而是智慧修養上的升華,佛教講是般若,即大智慧。所以在小乘佛教上講就是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這就是“無相”的道理。
《金剛經》上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這裡這個相從文字解釋是形狀,從思想心理上講是觀念,形狀上雖然有你、我、他,但是,佛教認為思想上觀念上不要存在有你、我、他的區別,這就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就是《金剛經》上講到的10種眾生,眾生有外眾生和內眾生區別,外眾生有胎、卵、生、化眾生,叫胎因情有,男女有愛情才會十月懷胎;卵因想生,如母雞孵蛋,是一天到晚想著出來的;化以離合,蠶變蝶,老鼠變蝙蝠,蒼蠅變蟲子等;濕以合惑,有濕熱氣候合成的生命,如魚,青蛙等,必須在水裡合成。除了這卵、胎、生、化眾生以外還有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等。若有色,如螢火蟲等。若無色,指旋風等,是沒有形狀的;若有想,指怪獸、精靈;若無想,精神化成的東西,如“望夫石”“觀音跳”等;若非有想,這叫異質相成與相似,《詩經•小雅•小苑》有雲,“螟蛉有子,蜾蠃負之”。 “螟蛉者,桑上小青蟲也,其色青而細小,又叫青桑蟲。蜾蠃,土蜂也,似蜂而小腰,也叫細腰蜂,取桑蟲負之於木空中,七日而化為其子。”《詩經》所據的民間傳說,是說蜾蠃——這種細腰蜂——有雄無雌無法生殖,所以就捕獲“螟蛉”的幼蟲,將它哺育長大,以此傳宗接代。因此“螟蛉”在古代漢語裡成為養子的代稱。這就是異質相成,非想有想而成。非無想,這一類是懷怨、抱恨而來的,如貓頭鷹是不吉利的鳥,又稱不孝鳥,這就是十類外眾生。內眾生就是自己,叫自己不要執著自己,老是想著一個我,我的利益,我的喜、怒、哀、樂。也不要去執著其他的外眾生,事物總是在變化的,佛教講是無所住,壽者相就是眾生的生、老、病、死的前後不同成為壽命,叫壽者相,生、老、病、死你也不值得人去執著,也要想得開,這叫無壽者相。“無相”就是一個人成佛的高度修養,你要成佛,首先要降服自心,做到明心見性,如何降服自心呢?就是沒有我和一切私心雜念的平靜和安定,不去迷惑自然界的一切,回到你本來我這個性情上來。就象嬰兒的原始性情,沒有主觀的喜、怒、哀、樂。所以不著相才能夠真正成佛。
有相是無相的並稱,即有形相者,稱為有相,有相也是指物與物之間的形狀區別。佛學大詞典上說:有相,語sa^ka^ra。有形相之意。為“無相”之對稱。有相,又稱有為法。《金剛經》中講到佛有三十二相,這三十二相就是“有相”,也叫有相佛。佛有三身,即報身,化身,法身,這三十二相就是報身。有相也就是指肉身,這個形狀畢竟顯現在我們面前,就象《金剛經》第一品:“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捨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這就是展現佛的“有相”。就象我們一般人的相貌,各長各的不一樣。
隨著佛教理論的進一步發展,有早期的小乘佛教向大乘佛教發展,小乘佛教一般主張 “法有我無”,只否定了“人無我”,而不否定“法無我”。而大乘佛教則不僅主張“人無我”,而且認為“法無我”,什麼是“人無我”和“法無我”呢?
“人無我”,是說一般人都會執著一個我,我的身體,我的感覺,我的一切,小乘佛教認為執著我就是煩惱根源,人是五蘊諸法所成,所謂“五蘊和合,假名為人”。我是虛妄不實的,如房屋有梁柱瓦椽形成,離開梁柱瓦椽,無房屋可稱。有情眾生也一樣,只是五蘊諸法所成,只是假名而已,沒有一定的實體,故說“人無我”。
“法無我”,是說世間上一切事事物物都是依靠因緣和合而成,空無自性,如幻如夢,因此叫法無我。 諸法無我,一切有為、無為法並沒有獨立的,不變的我這個實體,一切法都是依因緣而生,彼此相互依存,並無我的恆常不變的實體與自我主宰的功能,。因為一切法無我,所以無自性,無自性即“緣起性空”,要正確的了解佛法,必須明白諸法無我的道理。
大乘佛教不僅主張“人無我”,而且認為“法無我”。大乘佛教對“法無我”的理論分析,也形成兩大派:一是初期大乘佛教(約公元一世紀至五世紀),由龍樹、提婆創立的中觀學派(在我國稱為大乘空宗)。它主要闡發諸法“性空假有”的理論,即認為一切現象(諸法)都是因緣(各種條件)而起,是無自性的,因而是空。但這種空又不是虛無,其假有的現象還是有的。所謂假有是針對小乘認為諸法在概念上是實有的理論而發的,也就是說諸法只是一種“假名”而已。龍樹、提婆認為,用這樣的理論來分析諸法,既不著有(實有),也不著空(虛無的空),這就是所謂的“中道觀”,也叫“看空不空”。二為中期大乘佛教(約公元五世紀至六世紀),由無著、世親創立的瑜伽行派(在我國稱為大乘有宗)。它主要闡發“萬法唯識”的理論,即認為一切現象均依“阿賴耶識”(亦稱第八識,藏識等,佛法唯識學中的“八識心王”是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等八識。)緣起,阿賴耶識能發生一切法。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一切法都存在於認識之中,認識無非是心意識的分別作用,因此整個宇宙除了各種不同的認識外,再沒有什麼實體了,因此叫做“萬法唯識”。
一切萬法以其各自之性,形成宇宙中森羅萬象之形狀,這就是“有相”,因其生滅變化無常,本質為空,故非實有,這就是“無相”。如果不執著有形的境界,就可入涅盤的無相境界。如果以般若智慧觀照實相的真理者,則可超越有相、無相之別,真正達到佛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