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罪放還
世界上人都喜歡肉味,有時候家畜肉食還嫌不太夠味,時常去山間野外獵食野生肉類,調調口味。在一般的社會上來說,這算不了什麼,並不認有什麼犯罪行為,但在佛教來說,這卻犯了五戒裡面的第一殺戒。犯了殺戒的人不但將來(來世)或現世(今生)要身受殺報,即死後在閻摩王面前亦不免刀镬之苦。
王迪功是服職於政府的官吏,他的衣祿已經是很夠富裕的了,但他對於家常的肉食有點乏味,總希望換換口味,因此,他常常在公余之暇拿著打獵的武器到山裡去獵取野味。
他的夫人是一位虔誠的佛教弟子,在王家家庭裡的組成份子,雖然沒有一個反對佛教,但能真正具有誠信,而實際去奉行的,只有王太太一個。
她自到王家即聲明不宰殺任何生物。她的尊長和丈夫總算開明,秉著人各有志的態度,不去勉強作她不願作的事。
大家大魚大肉的吃得腦滿腸肥,她卻淡泊自甘。
她茹素,但她的體格也很健強,平常很少有病。
她的功課,以念經為主。她每日念金剛經數十卷。其它的什麼也不念,只此一門,專心深入。
有一天她的先生打獵回家,正巧她在念經,這時前十四分剛念完,正要開始念十五分,她見先生從外面回來,喜不自勝,隨時喚住他說:‘來來,同我念念這第十五分(持經功德)金剛經?’她先生本來對佛經是沒有什麼興趣的,因為伉俪情深,不忍拒絕,就跑到經案旁邊坐下,跟著他太太從持經功德第十五念下去了。
他實在感到乏味,還沒念完就跑開了。他太太在搖頭歎氣之下,徒喚沒有善根,奈何,奈何!
從王迪功念經時算起,大約過了五年的光景,有一天王迪功忽然中風(由於肉食過多所致)醫藥罔效。因為身體癱瘓,不能行動,就經年的睡在床上,這種痛苦也就夠他受的了。
有一天,他在迷迷蒙蒙之中,被兩個像當差似的人拘去。他跟著那兩個差人走到閻摩王審案的法庭上,閻摩王怒容滿面地坐在法椅上向他斥責說:‘你享受國家爵祿,不去修善積德,卻專以殺生害命為能事,減你的壽命,絕你的俸祿,不足以罰你所犯的罪,把你放入镬湯,讓你嘗嘗湯的滋味。’
坐在閻摩王旁邊的鬼吏檢查人間善惡的簿子告訴王說:‘這個人殺業雖然重,但生前曾與他的妻子同念一分金剛經,應予將功抵罪,放還陽間!’
閻摩王認為他的殺業那麼大,不略施懲誡,就輕輕把他放回,將何以懲來茲?!於是命鬼差在镬湯內取一杓湯澆在他的背上,使他知所警戒,然後把他放回去。
迪功回轉後,背肩上忽然害了個背疽,痛徹心髓。他知道這是镬湯澆淋所致,非醫藥所能收效。於是請她的太太在佛前替他發願忏悔,‘永遠不敢再傷物命,且願手寫金經,終身受持。’
這一天夜裡,他忽然夢到一個和尚用手摩他的背疽,並沒摩多大的時間,僅僅只摩了三匝,等到天明的時候,他的背疽,脫然而愈。
金剛經上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又說:‘當知是經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又說:‘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佛對受持金剛經的功德如此的贊喻,並非誇大其詞。我們看看王迪功金剛經一分尚沒念完,以如山殺業,就可不減壽祿,而免镬湯地獄之刑,怎能不決然而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