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與陽光
文/釋本性
日前,觀音誕。
禅門頓開,萬千信者,絡繹不絕而來。
步出禅悅齋,過鐵佛殿,下到藥師殿,到了山門。
山門外,道路兩旁,賣花的,賣果的,賣香的,賣工藝品的,賣青菜的,賣鞋與布的,仿如一個新興市場。
此間,還有叫唱的乞丐,或坐、或站、或趴、或伏臥,不同的是性別、年紀,同的是滿臉的滄桑。
看到他們,忽然,我想到了自己——
我寫文章或署名時,常用比丘本性。這比丘,是梵文bhikkhu的音譯,其意,土稱乞丐,雅稱乞士。乞什麼,上乞佛法,下乞俗食。乞法為入道解脫,乞食為資身活命。在佛陀時代,僧人不事勞作,不作炊飲,乞食為生,一心為法。在佛教《大智度論》中,就有說:雲何曰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為乞士。
我想,乞丐與乞士,本無不同,山門內的和山門外的,都一樣,都是乞,沒有貴賤。乞丐與乞士之間,乞丐與乞丐之間,乞士與乞士之間,如有不同,在於他們的乞之格,或叫 “乞丐格”或叫 “乞士格”。有的乞的失了操守,而有的卻乞的保有品格。
有人告訴我說,西藏街頭有位乞丐,向人乞討1毛錢,詩人於堅給了他1元錢,這乞丐便找了詩人皺巴巴的零錢9角,然後,謝謝一聲,淡然而去,倒是讓於堅不知所措。
是的,人生確應如此,即便身為乞丐,也應有所求,有所不求,應有所為,有所不為,應取棄有方,得捨有度,
近日,廣東佛山2歲女嬰悅悅,連被兩車碾過,司機皆逃逸,18路人,視而不見,就從被碾女嬰身旁逍遙而過。惟58歲拾荒阿婆陳賢妹,出手相救。事後,感其義舉,佛山市有關部門獎勵2萬元人民幣予陳姓阿婆。而貧苦困窘至拾破爛的陳阿婆,卻再三婉拒獎勵,說“只是做了一件平常事”,說“這不是我自己掙的錢,我拿了心裡不踏實”。後來,實在推遲不掉,又表示:把獎金捐給女嬰悅悅看病。
拾破爛,雖非乞丐,但幾近了。但拾破爛的陳賢妹,卻有超出拾破爛者甚至那2司機及18路人的操守與品格,實在令我感慨萬端與敬佩不已。
比丘們啊,靠佛陀大樹之蔭,我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但大家一定不要忘了,口張大小要有方,手伸長短要有度。佛門一粒米,大如須彌山,口張大,手伸長,如何咽吞?如何消化?三心未了,滴水難消,這話,沒有聽說過嗎?
以另一乞丐的故事,作為本小文結尾吧——
一乞丐於牆角悠坐著,一善人見之,起憐憫之心,走過去,准備施捨金錢與食物給乞丐。乞丐感謝善人的好心,但乞丐婉拒了善人的施捨,並客氣地對善人說:請您讓開一些可以嗎?因為,您擋住了我的光線,我需要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