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南京一男子彭宇稱因攙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跌倒受傷的徐老太不顧事實和旁觀者指證,反誣救人者彭宇是撞她的人,要求賠償醫藥費。南京市法院的法官做出一審判決,判彭宇賠45876元。判決的理由是“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事件發生及法官判決後,一時間“南京法官”成了網絡上被人嘲笑挖苦的特定名詞,人們甚至誇張的感歎要“遠離毒品,遠離老太”,因為按南京法官的邏輯,“從常理分析,一個正常人是不會主動扶跌倒的老人的”。
2009年2月23日上午,一名75歲的老漢在南京市下關區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車時,一頭從公交車後門跌倒在地,當場爬不起來,跟在身後的眾多乘客都不敢上前施救,老漢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心。”聽了這話,眾乘客才上前救他,並送到醫院。
天寧寺傳授在家菩薩戒,講《優婆塞戒經》中的“六重二十八輕戒”,講到“路過病不能視囑戒”: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往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清淨問新戒菩薩們:“在路上見到車禍、病人時,大家能不能發心救助?”
大家異口同聲:“能。”
清淨問:“萬一被人賴上了,要賠一千元錢怎麼辦?”
大眾:“不怕,那就給他一千元。”
清淨:“要賠一萬呢?”
只有少量居士說:“就給他一萬元。”
清淨:“要賠十萬呢?”
沒人再說話。
清淨問:“大家說,怎麼辦?我們是菩薩戒弟子,見死不救,棄他而去嗎?”
大眾面面相觑。
清淨說:“我願做大家的後盾,所有受過菩薩戒的居士,萬一因救人被賴上,賠款由我來籌措。賴十萬,我去化緣十萬,賴一百萬,我去化緣一百萬。絕不讓好人流血流汗再流淚。大家盡管放心大膽行菩薩道,面對三寶,面對大眾,我在此莊重承諾,絕無反悔。”
大眾報以熱烈掌聲。
清淨問:“如果有某位同修因救人被誣陷賠錢,我向在座的各位化緣,你們會不會出手相助?”
大眾異口同聲:“一定相助!”
於是,菩薩道互助同盟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