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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凡夫應行凡夫行
凡夫應行凡夫行 如歌利王之割截身體,後為最初得度之憍陳如,此種如太虛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見測量?須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否則便於住持法道或有妨礙。若未證無生法忍,即不住持法道,亦不宜學菩薩之捨頭目髓腦等。以自力不足,不堪忍受,若自若他,俱無所益,凡夫須按凡夫能行者行之則可矣。(增廣上冊復黃智海居士書) 今人體質多單弱,不得妄效古人,人每每以好名而過為苦行,則反為於道於身皆無所益。佛法真益,要在至誠中得,非做一場面即能了事也。(三編上冊復周智茂居士書一) 世多有不自量人,往往以菩薩所行之事,直以為己任,而不知自己在苦海中未出,何能邊救苦海之人?(三編上冊復志梵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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