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與佛教
一
佛法自東漢傳入中國後,總的說來,一直受到歷代帝王的一致尊崇與鼎力護持。著名的,如梁武帝立佛教為國教,四次捨身佛寺,布施大量財物,他倡導茹素,下诏編制《梁皇寶忏》,對佛教文化影響甚深。唐太宗李世民,雖首重儒學,其對佛法及高僧亦禮遇有加。他支持玄奘的譯經宏法事業,親自撰寫了《大唐三藏聖教序》。因受佛教影響,他對自己早年四處征戰,手所誅殺,愀然疚懷,“彌增悔懼”,特令於七處戰場各建寺剎,為陣亡者設齋行道,並布施自己所服衣物,竭誠禮忏,“冀三途之難,因斯解脫。萬劫之苦,藉此弘濟,滅怨障之心,趣菩提之路。”(《全唐文·卷四·為戰亡人設齋行道诏》)一代女皇武則天更是與佛家有著不解之緣,八十卷唐譯《華嚴經》就是在她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的,譯成後她親自作序,並敕法藏大師講授,對華嚴宗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於禅宗,她也十分尊崇。天授二年,诏請五祖弘忍的上座弟子神秀入京行道,不僅給予“肩輿上殿”的極高待遇,並且“親加跪禮。”(《續高僧傳·卷八·神秀傳》)後來,又請到六祖慧能的得法袈裟於長安供養。洛陽龍門石窟著名的盧捨那大佛,據載就是她施錢建造的。她為《華嚴經》所作的開經偈:“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更被譽為“千古不泯之妙嚴”(近代谛閒法師語)。在中國歷史上十分有名的唐玄宗也推行三教並舉的國策,繼親注《孝經》、《道德經》,又親注《金剛經》,诏頒天下,普令宣講。
二
在歷代著名帝王中,明太祖朱元璋與佛教緣分可謂特別深厚,其對佛教制度亦多有建樹。朱元璋,濠洲鐘離(今安徽風陽)人,自幼家貧,為地主放牧牛羊。元至正四年(1344年),淮北大旱,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兄弟相繼去世,十七歲的他入皇覺寺為僧,後又作游方僧,在淮西的光、固、汝、穎諸州游歷了三年多,對佛家的慈悲度世與忍辱苦行有深切的體會。公元1352年,郭子興起義,他毅然投奔,身先士卒,得物均分,深受愛戴。郭子興死後,他被推為首領,力量逐步擴大。在連年的征戰中,他注意網羅各方人才,如儒宗宋濂,謀臣劉基、朱升等,在與陳友諒進行的決定性征戰中,據說還得到了廬山僧周顛(一說道家神仙)的襄助。
由於早年的出家經歷,朱元璋對佛法的立教宗旨與義理有著較為全面、透徹的了解,其護法護教的基本態度也是相當明確的。每見善信真修,他都由衷地贊歎。對於“隆冬之時,衣服頹靡,疊膝禅房,慕如來六年之苦行,意欲了心性以化世人,皆同善道”,雖嚴寒肌膚為之凍裂,亦不相告的“力修之僧”,表示了極大的尊敬(《明太祖集·卷十·明施論》)。對佛法日盛,殿閣莊嚴備具,亦欣然於懷。洪武中,特為諸王子選高僧為輔侍,“為誦經薦福。”(《明史·卷一四五·姚廣孝傳》)他在政事之余,也常“入寺中與禅者盤桓”,藉此舒解憂煩,“暫釋幾冗之一時”(《明太祖集·卷十四·游寺記》)。他廣泛結交天下名僧,如曾被元順帝賜以“佛日普照慧辯禅師”稱號的楚石梵琦、賜以“寂照圓明大師”稱號的金璧峰、以及中天竺僧具生吉祥、峨眉僧寶昙、普陀僧懷信等,均給以特別的禮遇,並常有詩文饋贈。
朱元璋仰重佛教的超拔與教化的功能,明朝開國之初,他“憫念四海兵爭,將卒民庶多殁於非命”,認為“非佛世尊不足以度之”(宋濂《佛日普照慧辯禅師塔銘》),故於洪武元年秋九月、洪武二年春三月,兩度诏請江南的戒德名僧,在蔣山禅寺作隆重的超度法會,並親率群臣向佛菩薩頂禮膜拜。洪武三年,因對鬼神之事存有疑問,他又特別诏請了十六位大法師,館於金陵大天界寺,援據經論,詳析其理。其間禅宗祖師,世稱明代“國初第一禅師”的楚石梵琦,預知時日,因緣示滅。臨終前他沐浴更衣,跏趺書偈曰:“真性圓明,本無生滅,木馬夜鳴,西方日出。”置筆對夢堂法師雲:“師兄,我去也。”夢堂問:“何處去?”答:“西方去。”又問:“西方有佛,東方無佛耶?”他震威一喝而逝(至仁《楚石和尚行狀》)。逝後龛奉四日,顏色愈明潤,朱元璋及大學士宋濂等均為之嗟悼痛恻。當時朝廷禁止火化,禮部奏聞後,朱元璋特開僧家火化之例。禅師火化時,“送者千余人”,火化後,“牙齒、舌根、數珠不壞,捨利五色,紛綴遺骼”,“累累如珠”(同上),一時缁白瞻禮,朝野驚歎。
三
在政治上,朱元璋推重儒釋道三教並舉的政策。他認為,儒家祖述堯舜,效法先王,其傳承與確立的政治准則、倫理綱常為“萬世永賴”,而佛道二教則處處教人明因果、辯善惡、示吉凶,勸善警頑,“暗助王綱,益世無窮。”(《明太祖集·卷十·三教論》)他說:“嘗聞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心。三教之立,雖持身榮儉之不同,其所濟給之理一。”(同上)認為三教雖側重不同,表現各異,但其出發點與最終目的則是根本一致的,對於國家的長治久安,三者互相補益,不可或缺。對於佛教,他認識到佛陀立教之目的,在於使人人明了禍福因果,明心見性,仁慈忍辱,諸惡不作,百善奉行,“意在消愆而息禍,利濟群生。”(《同上·修教論》)指出:“假處山薮之愚民,非知國法,先知慮生死之罪,以至於善者多而惡者少,暗理王綱,於國有補無虧。”(《同上·釋道論》)盛譽佛法“化凶頑為善,默佑世邦,其功浩瀚。”(《同上·卷十三·拔儒僧文》)正因如此,他極為重視佛教的輔政作用,將佛教事務視為朝中大事,對佛教制度、僧寺清規多方整饬,期望以此整頓僧團,去淤除垢,“振揚佛法以善世”(《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申明佛教榜冊序》)。
為加強朝廷對佛教事務的管理,洪武元年,朱元璋在南京天界寺設立善世院,命僧慧昙管領佛教,又置統領、副統領、贊教、紀化等員,以掌全國各名山大剎住持的任免。洪武十五年,又仿宋制,在京設僧錄司,有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左右覺義等職,由禮部任命;各府設僧綱司,州設僧正司,縣設僧會司,督導僧眾行儀並主管考試等事務。洪武五年,他下诏對各地僧人普給度牒,廢除過去的免丁錢。洪武十七年,采納禮部尚書趙瑁的建議,規定每三年發度牒一次,並加考試,不通經典者淘汰。洪武三年,朱元璋召集各地僧耆,將全國佛教寺院劃分為禅、講、教三類,以便於統一管理及督促僧人專心辦道。其中禅寺為不立文字,專求明心見性的禅宗寺院;講寺則包括禅宗外的各個宗派,主要從事於弘揚諸經義旨,並依之修持的寺院;教寺為專修瑜伽教法及應赴各類佛事的經忏寺院。洪武二十五年,還進一步制定了禅、講、教三類僧服色別,成為明代佛教制度的一大特色。
為整頓僧團秩序,防止僧俗混淆,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還制定頒布了影響深廣的《申明佛教榜冊》,要求各地僧司查驗清理天下僧寺,欲還俗者聽其還俗,使出家僧人恪受戒律清規,禅、講、瑜伽,各歸本宗。《榜冊》中還詳細規定了僧人誦經儀式和施主布施金額,並且嚴厲規定,“令下之後”,如果仍然“私有眷屬,潛住民間”,必嚴懲以正視聽。洪武二十七年,他又下旨敕禮部頒布了九條榜文,對僧人舉止所應趨避自律之處,作了更為具體的補充規定,俾使境內僧人均能依此條例潔身自守,使世間“善者慕之”,“佛道永昌,法輪常轉”(同上),利益邦國。
朱元璋很重視佛教經典的整理、流通與講習,洪武五年,他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啟建“廣薦法會”,組織力量點校、刻印藏經,到洪武三十一年,共收錄佛典一千六百余部七千多卷,史稱“洪武南藏”。他還多次下诏命天下僧人講習《心經》、《金剛經》、《楞伽經》,對禅宗在明代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外,他還常對佛教具體事務,如寺院住持人選、禮佛誦經之法、佛事儀規等親加干預,見其對佛教的重視關心程度實非同一般。
四
朱元璋笃信佛家的因果學說,認為“定業難逃矣,果報昭然矣”(《明太祖集·卷十·修教論》),一生都很注重對佛學義理的研討。他常喜歡與大學士宋濂等一起論究佛經奧義,剖理決疑,尤屬意於般若經典,對般若真空的佛學義理有很深的理解,如他認為“佛之教實而不虛,正欲去愚昧之虛,立本性之實”,所談之“空”為“相空”,談“空”的目的是為了解脫妄想纏縛,“去心之邪念,以歸正道。”(《同上·卷十五·心經序》)宋濂贊揚他“一觀辄悟”,“睿識神見,皆超出乎常倫”(《宋學士文集·芝園前集卷五·新刻楞伽經序》)。他欣然贊同佛陀將護持佛法的責任付之於國王大臣的傳統佛教觀念,不僅終身以護法護教為己任,還對此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說:“所以付之者,國令無有敢謗,聽化流行,非王臣則不可。”(《同上·卷十四·游新庵記》)認為對於佛法的教化、流行,朝廷應鼎力協助,對公然毀法毀教者要嚴懲不貸。同時要盡量采取無為的態度,以免產生誤導,即對佛家救世之行、益世之功,主要通過律法的方式給予有力保證,並優加禮遇,以示尊重。他強調,作為現實的政治家,帝王大臣應致力於倫理綱常的維護與日常政治事務的處理,忠君孝親,知人安民,而不能荒廢政務,更不可妄施以求福,否則“必不蒙福而招愆”,王綱廢弛,“禍將不遠”(同上)。當然,他也批駁那種認為佛道誤國的觀念,是“小聰明而大愚。”(《同上·卷十·三教論》)對於歷史上的三武滅佛事件,他深以為非,認為其所為令人“切齒奮恨”、“非獨當時為人唾罵,雖萬古亦污名。”(《同上·卷十四·游新庵記》)他還辨析梁武帝亡國的根本原因在於不務本分,崇尚虛文,廢國怠政,而非佛法之過。
朱元璋一生除親著《集注金剛經》外,還御制佛教論文集《護法集》,寫有大量關於佛教方面的詩文,收入《明太祖集》中的就有文章四十六篇,詩偈若干。其中對佛教去惡揚善的現實意義與輔政作用的闡述,常能發前人之未發,十分明智、允當,很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