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冤家債主”的提法有違大乘佛法思想(卡爾文森號原創)
“冤家債主”這個詞匯,佛經裡的確是出現過,但那是特指,就真的是指狹義的冤家債主,即人生八苦之中的怨憎會苦。
而現在呢,利用“偷換概念”的手段,把狹義的冤家債主這個概念用來取代廣義的父母眾生的概念。這是有違大乘佛法精神的。
其更甚者,將佛法所講的業這個概念,用冤家債主的概念來具體擬人化,對初學者形成強烈的心理暗示,這與大乘佛法的初衷本意大大相違。並且造成初機學人不正確的知見,並形成附體等蔽端層出不窮,大有變佛教為鬼神教之趨勢。導致人們認為冤家債主就是來禍害我們的,障礙我們的,我們要送走他們,讓他們離我遠一點。美其名曰是超度走他們,其實還是因為“因懼怕厭惡他們,而讓他們快快離開我”的事實。
打個噴嚏都懷疑是不是冤家債主找上門來了,惶惶如驚弓之鳥。背離了佛法關於“業”的教導,背離了佛法眾生平等的教導,將世俗人情見引入純淨的佛法中,掛著這個詞匯來販賣外道理論的狗肉。
並由此而禍及淨土法門的正統觀念,忽略祖師大德提出的信願行的精華教言,大肆強調“冤家債主能夠障礙我們往生,不先把他們超度走,我們往生就沒有保障”的妖言胡說,用狹義的概念取代廣義的概念,歪曲淨土宗思想,殆害蒼生。
大乘佛法的核心思想就是菩提心。在菩提心的攝持之下,眾生平等。這完全符合世尊“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教言。淨土宗的綱領就是信願行,一切眾生不分遠近親疏都是我們發心救度的對象。具足信願行三要素含攝自他二力才是往生確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