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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大德居士
趙樸初:佛教中“因果相續”是什麼意思?
世間中因緣所生的一切法,固然是生滅無常的,而又是相續不斷的,如流水一般,前前逝去,後後生起,因因果果,沒有間斷,這是就豎的方面來說的。從橫的方面看,因果的品類有種種無量的差別。種種品類差別的因果關系固然錯綜復雜,但其間又有井然的法則,一絲不亂。一類的因產生一類的果,如善因得善果,因與果相符,果與因相順;一類的因不能生另一類的果,如種瓜只能得瓜,不能得豆。佛教認為因果的法則是決定的,雖三世(過去、現在、未來)諸佛也不能加以改變的。這就是“因果相續無間斷義”、“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因果更互相符順義”和“因果決定無雜亂義”的簡單解釋。佛教把主張“現象滅了就不再生起”的見解叫做“斷見”,也是反對的。關於因、緣、果的分析,佛教有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這裡不一一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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