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書鋪裡買回來維尼的《詩人日記》,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裡,“喜樂”一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聯想到我們中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長,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忽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慨歎地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便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中“沉悶”一詞,據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
《西游記》裡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的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以此類推,地獄裡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裡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一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活了30年的人,在天上還是個初滿月的小孩。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樂絕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一樣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吧!你太美了!”那有什麼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裡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嘗到什麼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裡,留戀著不肯快走,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裡,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地偷渡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享受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著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裡———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願意慢死。
小孩子初生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他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干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的口味,主要是因為你心無掛礙,輕松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筵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