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YIN好色《YIN禍案》集錦
案例1.◎李登,年歲十八,即考中“解元”。奇怪的是,在他考中解元之後的大約32年當中,也就是,直到五十歲時,他所參加的歷屆科舉考試,都以“名落孫山”而告終,命運似乎告訴他,一輩子也不會“及第”。對此,他十分懊惱不解,感覺自己的學問很高啊,怎麼會年年考而年年不中呢?
於是,他去請教一位法號叫“葉”的道家法師。法師問清楚緣由之後,就開始做法事,啟請“文昌帝君”,對此給予開示。帝君隨感而應,做出示現,命吏官拿出一本簿籍,展開說到:‘李登出生時,上帝賜李登“玉印”,令其十八歲中“解元”,十九歲做“狀元”,五十二歲,官位至“右丞相”。’吏官接著念到:‘由於李登,在考中解元之後,行為不端,私窺鄰居之女,雖然“邪行”未遂,但卻因此而連累其父為他坐牢。為此,李登科考及第,推遲十年,名次從“狀元”降為“二甲”。然,李登不思檢點,繼而又侵奪他哥哥的房屋地基,導致兄弟二人公堂訴訟!為此,“科舉及第”又推遲十年,降為“三甲”。又後來,他在長安官邸寄宿時,YIN一良家婦女,為此,又推遲十年。今年,他又盜YIN鄰女,造下新罪孽。李登,長期以來,為惡多端,不知改悔,“祿籍”削盡,死期將到。’
法師得到帝君的開示之後,將開示的內容,原原本本告訴了李登。李登聽罷,悔恨交加,一言未發,後至家中,憂郁而死。
[批]李登,就是所謂“長期造惡不知止,福報日損而不知”的愚癡人。假如,他能早點覺悟,早生悔恨,止惡行善,修德贖怨,那麼,他命中的“狀元和宰相”,尚可以完璧歸趙。或者,前惡雖做,做一次惡事,就能覺悟到“因果可畏”,真心發願“後不再造!”那麼,科甲顯榮,依然可以“得半而居”,以此而彰顯天地之所栽培。再者,祖宗累代所積的福德,因李登一人而喪失殆盡,真是辜負祖宗無窮啊!所謂“祿盡身亡”,正是對李登一生結局的寫照。
至於造做邪YIN罪業,對“科甲及第或功名考取”的嚴重影響,我們用古聖賢人的一個比喻來說明,叫做“萬不及一”。就是說,一人造邪YIN,一人的錄取受到影響;萬人造邪YIN,萬人遭削藉,萬人遭落榜!不會有一個幸運者能逃過“因果”報應的懲戒!簡言之,若有一萬個人造做了邪YIN,那麼,這一萬個人參加科舉考試,其結果將是“個個難以考中!人人都受影響,不是不中,就是名次降低。”所以叫“萬不及一”!
一個人,能享終身的富貴榮華,僅僅是忍“片刻功夫”的男女之歡娛而已!由此可見,世間人,有多少這樣的愚癡者,用一生的“富貴功名”,只換來不到“半晌功夫”的男女之歡!哎呀!真乃可歎至極!世間人,有多少人有緣分、有福報,能看到乃至能聽到這個道理?“看到和聽到”之後,又能“堅信不疑”的人,又有多少呢?
考取狀元,官至“宰相”,歷史上數百年中,僅出這麼一二例而已,只因造做邪YIN罪孽,使本來該出世的“狀元和宰相”,蕩然無遺。至於世間芸芸眾生,命運各異,但與李登的命運相比,可謂:萬分不及李登!我們的命運,不如李登,而我們所造的罪孽卻超過李登不知多少倍!我恐怕“司祿神”,未必只是用“降甲,降官職”以示懲罰,更嚴重的果報,地獄三途之報,眨眼就到。那些暫時還沒有“受報”的人,應當引起高度的警覺,這是上天給我們機會和時間,讓我們自我反省和覺悟,這是上天憐念我們“性本善”,而期待我們能及早改過向善。危險啊,危險!當今之世,凡是“才高學廣,而依然窮困不堪,或大志難伸”的人,看到這則案例,應該好好反省平生“所作所為”,扪心自問,曾造過此種罪孽否?
“命由自己造,果報還自受”,這是宇宙人生的真相。縱觀世間,人事沉浮,感想深深偈誦心起:
《多多》偈誦:
平生邪YIN多多,功名福祿削削;
果報疾速彰彰,細想無虛惶惶;
祿盡身亡險險,止惡向善天天;
稱念彌陀多多,罪滅福來碩碩;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可憐》偈誦:
每每富貴當升遷,美色悄然現在前;
迷惑愚癡多障難,不知上天來考驗;
衣冠禽獸貌岸然,錯將毒食當美餐;
官祿榮華將削盡,怨天尤人不知然;
真可憐啊好可憐,自以為是幾十年!
案例2.◎出身官宦之家的徐生,年少,有才有名。因私見鄰居的女兒長得很美,便誘惑妻子,讓妻子給這個小女子先送些好處,然後再請她到家裡來做“刺繡”伙計。如此,小女子則開始頻繁往來。有一天,徐生藏在床下面,小女子在刺繡,妻子假裝出去到廚房,徐生突然從床下冒出,強暴了小女子。事發之後,小女子的父母,因愛面子,逼著女兒自盡,致使小女子怨恨而死!
徐生後來,每次參加科舉入試,在考場中,都會突然看見一個女子披血衣而來,他一直沒有考中。再後來,徐生居然被亂兵所殺!
案例3.◎張明三的父親在瓊崖為官,他則隨父而居。閒游中,張明三結交上了鄰居“指揮使”家的二個女兒。時機成熟之後,他暗中帶上二女,渡海私奔他鄉。女孩子的父親,發現倆女兒失蹤,急忙尋追。張明三,怕事情敗露,不想承擔責任,情急下,在渡船上將二女推下大海,令二女死於非命。
事情過去了十年,明三患上了“腰疾”,他請迎孫醫生來治療。孫醫生醫術高明,使明三很快病情好轉。當晚,孫醫生夢見有二女拉扯著他下水,邊拽邊說到:“我們本來是瓊崖人,是來找張明三索命的,你為什麼要阻止我們?!”孫夢驚而醒,並把夢中之事告訴了明三。明三聽了,用手搓著自己的胸口,感歎地說到:‘罪孽已經造下,我豈能不危在旦夕!’轉過月來,明三即死去。
注: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縱然逃過世間法律的制裁,最終逃不過“因果”的報應。
案例4.◎龍舒縣,劉堯舉,專門包了一條小船,去參加科試。船主的女人也在船中,劉見其色美,竟多次暗中引誘調戲,因船主在場,劉無法得手。等到第二場考試,劉堯舉交卷出考場很早,春風得意,趕回船上。他見船主去了岸邊的集市,遂與船主女人發生了通奸。
當天晚上,劉堯舉的父母,同時夢見神告訴他們:‘你家郎君,本應該得首薦狀元,因他今天的行為實為“不義”(YIN他人婦,是謂不義),故他已“天榜除名”了。’
等到放榜後才知,主考官本已把劉堯舉擬定為狀元,卻發現他違反了考場規則,於是劉的考卷被作廢,因而除名。得知這個情況,劉堯舉生起大悔恨心!後來,竟然終身沒有及第。
案例5.◎常熟縣,有位叫錢外郎的人,家住在武斷。鄰裡中有位婦女,色美而家貧。錢外郎“起心私之”,遂貸銀子給這位美婦的丈夫,讓其夫到很遠的臨清去販布做買賣。如此以來,錢外郎就有了與此婦相通的機會。一天,鄰婦的丈夫出門,因“潮落”不能去,於是又返回家中。回來發現,錢外郎正摟抱著自己的老婆,丈夫見狀,即羞又怒!扭頭返回自己的船上。
錢外郎怕事情敗露,遂與婦女做出計謀,晚上派人到了船上,把婦女的丈夫當做偷船的給殺掉了。丈夫家族的人知道此事有怨,於是告到官府。錢外郎二人,在官府雖已經認了罪,但是,他不甘心,又揮金越訴,居然得以幸免,無罪釋放。從衙門牢房出來,剛出大門,忽然,雷雨驟作,一個閃電霹雷,兩人當場被擊死。
[批]YIN其婦而殺其夫,天理難容!冤魂不散。因此,人雖巧於計謀,而上天更神於報應,所謂,人算不如天算!試看錢外郎此等人,犯殺、YIN罪孽而安然不受報的,百人當中,不得一個。殺害別人,與舉刃自殺有何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