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被譽為是一個高尚的職業,為了人類文明的進步而不懈工作。然而你想象不到,那些穿白大褂的家伙,打著科學的旗號做了多少殘忍的事情。
20世紀40年代開始,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利用兔子的眼睛,測試化妝產品的刺激度。因為它們沒有淚水,測試物質不會沖掉。這些兔子被綁起來,下眼睑被拉開,滴入測試物質,然後眼睛立刻被強迫緊閉,好讓測試物質的刺激性達到最強。許多兔子因為痛苦掙扎、折斷了脖子而當場喪命,僥幸活下來的兔子則要承受眼睛刺痛、潰爛、出血甚至失明等痛苦。它們得不到任何治療,在實驗結束後,所有的兔子都會被殺死。
80年代,美國空軍為了評估軍人在核生化戰爭中的戰斗能力,進行過這樣的動物實驗:把受過訓練、懂得如何操縱的猴子,捆在模擬飛行的平衡台上,然後給他們施加越來越致命的輻射線照射或化學藥劑,以試驗它們能隨平衡台“飛行”多久。猴子會嘔吐或暈眩,出現嚴重運動失調,衰弱和動作震顫,直到漸漸失去操控能力,最後死去。
在貓的大腦裡植入電極,檢驗它對電信號的反應;用鐵錘打狗的腳,以觀察其所導致的心理壓迫;修改老鼠的DNA,使其皮膚布滿褶皺,用來做反老化的化妝品實驗……科學家們興致勃勃、花樣百出地折磨著動物。
僅在美國,一年就有163萬只動物被用於實驗。這種殘忍的虐殺甚至出現在高中生的生物課堂上,課本那麼輕易地說“取一只活青蛙或者活魚、活鳥,剖開它的體腔”、“看看它的內部構造”……學生就用刀子把一只活青蛙或者小兔子,生生地剖開,看看它怎麼出血,怎麼顫抖,怎麼痛楚萬狀地死去。
狂妄自大的人類
人類為什麼會認為自己有任意切割、殘害生命的權力呢?這其實是一個有關人類如何看待世界的哲學問題。
在原始社會,人類認為萬物有靈,而自己只是其中的普通一員,如果任意而為,就會遭到神靈的懲罰。他們甚至把動物看作自己的親族和祖先,崇拜有加。偶然傷害了動物,或者獵取肉食的時候,還得畢恭畢敬地做一番儀式。像我們現在這樣殘害生靈的惡行自然不會出現。
可是當人類走出蒙昧時代之後,人開始把自己放到了自然界的老大位置上,舉起了“人類中心主義”的大旗。古希臘的哲學家亞裡士多德說,“植物為著動物存在,動物又為著人類而存在——家畜類為著人的役用和食用。”
基督教進一步強化了這種狂妄自大的論斷。《聖經•創世紀》宣稱,在上帝所創造的所有存在物中,他最喜歡人類:地球上的所有動物都是用來受你們驅使、為你們服務的。既然上帝給予了人類統治和無節制地掠奪大自然的權利,那還有什麼可說的,可勁兒造吧。
在基督教徒面前,動物雖然比人低一級,但畢竟也是上帝創造的,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人類也不能太糟踐人家。到了近代,宗教神學的光芒漸漸褪色,在倡導理性的哲學家面前,動物們才徹底墜入無底的深淵。
大談道德的哲學家康德認為,只有人才擁有理性,動物不是理性存在物,所以沒有資格獲得道德關懷,只配被當作工具使用。在另一個哲學家笛卡爾看來,動物是無感覺無理性的機器,它們像時鐘那樣運動,感覺不到痛苦,所以,你完全可以在實驗室裡放開手腳,把那些動物像機器零件一樣拆散一地。
其實也並不是所有的人都絲毫不把動物的痛苦當一回事,不過他們之所以反對虐待動物,仍然是從人的立場出發的。古巴比倫人禁止過度使用牲畜,與其說是關心動物的健康,不如說是為了維護它們的工作能力;羅馬人嚴厲處罰任意宰殺牲畜,也是因為擔心農業上的利用價值受到損害;《聖經》裡也有一些反對殘虐動物的禁令,但神學家們認為,這不過是因為,一個人若對動物有憐憫之情,他會更加對人類有憐憫心。
到了現代,很多人都開始提倡動物保護,保護的理由卻仍然是那些動物對人類有益,要不就是破壞了生態平衡,對人類生存不利。常常可以聽某些生物學家惋惜地告訴聽眾,某某動物滅絕了之後,才發現這種動物原來可以用來提取藥劑。這種動物保護與那些拿動物做實驗的科學屠夫沒什麼區別。
與人類死活無關
終於有人對狂妄的人類中心主義和假惺惺的動物保護忍無可忍了。20世紀70年代,一個名叫彼德•辛格的倫理學家掀起了一場遍及全球的動物解放運動。彼德•辛格認為,我們的倫理責任就在於使世界上總體的痛苦能少則少。如果一種生物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就沒有理由拒絕關心它的苦樂。如果我們對墮胎、溺殺嬰兒、虐待殘障人士的行徑無法容忍的話,那麼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動物也是不道德的。痛苦就是痛苦,無論它發生在哪個物種都是應當避免的。
所以,真正的動物保護只能是為保護而保護,它與人類死活完全無關,亦非對自然的恩賜,而是人類身為自然之子對於自然母親和萬物同胞的與生俱來的道德責任與自然義務!
在辛格看來,人與動物是平等的。將動物排除在道德考慮之外的行為,正如早年將黑人與婦女拒之門外一樣,是一種類似於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物種歧視。既然解放被壓迫者是一種社會的進步,那麼動物的解放也同樣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歸根結底,動物解放運動也是人的解放的一部分。
來源:《時文博覽》 作者:朱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