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 苑廣闊
北大日前公布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細則,首次將“不孝順父母,不關心他人”等列入不得推薦的范圍。(10月13日《三湘都市報》)
北大把“孝敬父母”作為遴選標准之一,雖然和古時的“舉孝廉”不盡相同,但出發點和落腳點無疑都在一個“德”字上,都希望遴選出德才兼備之人。因此,北大拒招不孝學生,一定意義上說,是在人才培養中倡導傳統道德價值觀的回歸。
“百善孝為先”。自古以來,孝敬長輩被稱為“天下第一孝道”。“熱愛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成績優秀”,這是北大選拔推薦生的“十六字標准”。“心系天下”就包含孝敬父母,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就很難說他對國家、對社會能做多少有益的事情。如此分析,不孝敬父母成為北大自主招生中的“一票否決”,是高校培養德才兼備人才的應有之舉,值得推廣。
當然,對於這樣的遴選標准,也有人表示擔憂,其最大的理由是“孝順”既沒有明確的定義,也缺乏量化的標准,對學生是否孝順父母學校很難做到客觀評價。
客觀而言,這樣的擔心並非多余。但沒有明確定義和缺乏量化標准,並不意味著對於一個人是否孝順就沒有了是非判斷。“孝順”作為一個人內在的道德品質,必然有外在的表現,必然會以某種看得見的方式體現出來。對於一個在遴選范圍內的中學生是否孝順,完全可以通過其學習、生活中的日常表現加以判斷,抑或是通過與周邊鄰居的訪談中加以了解。正如輿論分析的那樣,孝敬父母不好比高低,也不好量化,但如果不孝敬父母,肯定會在行為上有所體現。
北大把“孝敬父母”列入推薦生的遴選標准,是否能夠選出真正的孝順之人倒還在其次,其最大的意義在於提醒學生要重孝,要感恩;提醒學校要注意對學生品德的培養;提醒社會要形成揚善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