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著
如果有人說:“佛陀已經開許所有佛教徒可以吃三清淨肉,為何還要在這裡大談禁止食肉呢?”
開許有許多種,怎麼可以像山羊過河一樣一概而論呢?佛陀所開許的對象是除了肉類以外無有其它食物的地方,如果時間地點所限,為了維持生命而必須依賴肉食,此時才可以吃少許的三清淨肉。再有,對患有嚴重風濕的老比丘而言,其余食物對治病無利,吃肉如果對病大有益處的話,也可以食用三清淨肉。佛陀並沒有說在三白三甜、糌粑、面粉、大米等其它食物應有盡有、無有任何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吃三清淨肉,因此說不要誤解佛陀的密意。倘若如此,佛陀為什麼說今後凡我聲聞皆不能食肉這樣的話?佛陀還說:不必說自己享用酒肉,就是給予他人,也將墮入嚎叫地獄。世尊還講述了食肉的無量過患,難道這一切都是在說妄語不成?
此外,佛陀所說的從屠夫手中買三清淨肉尚有多種密意,我們應當根據具體的時間地點來作解釋。往昔佛陀在世之時,食肉者、賣肉者的心態與當今時代僧人們與屠夫們的心行迥然不同。佛陀在世時,教法與證法均極其興盛,所有僧人也都是慈悲為懷只知利益他眾,從不吃肉積財,也從不聚集一處虛度時光,當時也沒有像藏地這麼多的寺院;當時的屠夫們也只是為了自家與親友等的利益,根本沒有為僧眾之口腹之欲而殺一只羊的念頭與行為。那時,只有患嚴重風濕、瀕臨死亡的老僧人才會從屠夫手中接受少許肉食以為治病之用,這樣的肉才真正是三清淨肉。
可是環顧當今時代,佛法盡管表面興旺發達,實際上卻僅有教法而已,證法已經失毀。在這樣惡劣的濁世,大多數僧人為三毒五毒煩惱所轉,將父母眾生血肉這樣的罪業食品作為主食,積累起財產來比在家人還精勤。建立許多大寺院時,屠夫們也知道這些僧人只要想吃肉就一定會付錢購買,於是乎便為了他們而宰殺大量牲畜。因為僧人們需要肉類,故而就有殺生的必要;而殺生就需要屠夫下手,因而有些僧人便故意讓那些屠夫住在寺院附近。屠夫為了僧眾而宰殺牲畜,對這一點明明親眼目睹、親耳聽聞或心有懷疑的僧人,卻還口口聲聲地說這些肉是三清淨肉,這些人能道不是在犯妄語戒嗎?僧人們只是口中並未直截了當地說:“屠夫們,你們殺吧,我們會買的。”實際上則與直接說無有差別。單單憑口中沒有說殺羊、屠夫們也沒有說這羊是為了僧眾而殺這一點,並不能證明這些肉是三清淨肉。所以,寺院旁邊的屠夫們所殺的這些肉不僅不是三清淨肉,反而是為了聚集在那裡的僧人享受肉食特意宰殺的不清淨肉。具有智慧的人們應想到住在寺院附近的屠夫們所殺之肉的性質,並因此而小心提防,此點至為重要。
因此,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佛陀所說話語一定要與民族、地區、時間相結合。當今,施主為了上師而殺生作供養,只是不好意思說“這是為了您的生活而殺的羊肉”而己。當這些施主為了上師專門殺羊供奉時,雖然這位上師對此明明看見、聽見或心存疑慮,可是他不但自己吃,而且也熱情地對別人說:“吃吃吃!”小僧人們也順水推舟地幫忙吃,這種現象目前已屢見不鮮。所謂的供養羊肉,就算供養者未對上師說這是為你而殺的羊,只要他是專門為上師而殺並且上師自己也已明明看見了、聽見了或心有疑慮,這就已經足夠了。
即便是三清淨肉,作為受了別解脫戒、菩薩戒以及密宗三昧耶戒後,按照道次第、修心法門、大手印、大圓滿、道果法中所說,修學慈悲菩提心的菩薩或出家僧人,也應觀想牲畜為父母有情,從而擔心有害於他們的生命並因而拒不吃肉。再加上佛教的根基全賴悲心,為了維護佛教也應禁絕肉食,這一點極為關鍵。
竹巴根樂尊者曾經這樣說過:“如果深入思維,那麼有誰會吃父母或兒子的血肉呢?有些僧人為了一飽口福而貪吃肉食,並且認為只要吃不是特意為自己殺的有罪過的肉就可以了,他們一直憑借著‘僧人可食三淨肉,如若不吃肉,則與提婆達多的行為相同。’這樣的教證而享用肉食。我以同等理給你提出一個問題:三角形可以作成輪子嗎?如果不能,那麼沒有經過三個集市的肉也不可以吃。毫不思維其義,只是一味地咬文嚼字,最終只能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