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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嚴法師:如何控制你的嗔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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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忍辱之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其關系是很密切的,同時也是極復雜的,哪裡可說什麼都能如自己的意?不如意的事到來,如果這也不能忍,那也不能忍。一切順著自己的個性使,那必然要到處樹敵,人人成為自己的怨仇。假使能忍的話,就可化敵為友,大地皆春。我們看,一個化敵為友的人,在社會上到處受人歡迎。不管在什麼地方,大家只要聽到他的名字,就生歡喜心,如是有口皆碑地傳來傳去,在人心中的地位就一天天地增高,而不論做什麼事,就能得心應手了。經中說:一個披著忍辱之铠的人,任憑諸惡暴人,以邪行箭、粗語箭、謾罵箭、侮辱箭,一支支地射過來,也不能透過他的忍辱铠!但這還是現實人生的微分勝利!人不管怎樣善於保養,生命終有一天要結束的,一旦無常到來,不會讓你就這樣好好去的,是要來一次總結算的。平日怎樣易起嗔念,某一次動怒損害了別人,到這時候就一幕幕地展現在你眼前,使你痛苦不堪;反之,生平如果忍辱不嗔,和藹待人,臨終就可平平安安地撒手而去,既沒有懊惱,又沒有痛苦。等到另一個新生命出現,如果還是在這現實人間,那你所接觸到的,仍然到處是朋友;如果生命升華到上界去,那你會更享受天上的福樂!這樣一層層地推究,知道忍辱的極大利益,自然不會輕易發脾氣了! 

 

  (二)不忍之害:人生存在世間,不是孤立的,是彼此結合聯絡的。人人應互相親善,同為彼此利益而存在和行動,如一失去和諧的自然律,就要發生極度的沖突,使得大家不能獲得安樂,所以做人必須要能忍,不能忍,那禍患就多了。我們常聽人說:我不是放他不下,也不是故意地要向他開炮,實在是他的為人使我看了不順眼。這樣一來,今天對這人如此,明天對那人如此,久之,豈不是要弄得盡大地都是你所看不順眼的人嗎?殊不知你覺得別人不順眼,別人還覺得你不順眼呢!這都是把眼光放在別人身上,不知反省自己的過失!做人如做到四周都是敵人,不能得到一個同情自己的人,這該是多麼痛苦!而這樣的人生還有何生趣?推究所以弄到這樣尴尬的局面,還不是由於自己古怪脾氣的結果。所以嗔恨心重的人。不僅對外的關系搞不好,就是自己內心也在躁動不寧,甚而至於睡眠都不得安,好像總有一股火在心中燃燒著一樣!在現實世間明白看到的,一個快快樂樂的人,只要從他內心泛起嗔恚的微波,立刻就使他失去一切快樂!再拿一個學佛者說,盡管你如何地發心修行,不問你怎樣地為法精進,甚而至於在百千萬劫的長時間中,廣行惠施,供養三寶,獲得無量無邊的功德,如你不經意,起一念嗔心,那所得的百千功德在一剎那中可被燒去,所以經上說:“嗔恚之火能燒功德之林。”蓊郁的樹林,遠遠的望去,雖不可說不大,但一把火就燒盡,損失的巨大哪裡可以比喻得出!學佛的行者或一般的俗人,如透徹地理解到嗔恚有著這樣重大的過患,那他在任何惡劣的環境現前,都不致任意地胡亂地發火!所以我們做人,應多多地在“忍”上做工夫! 

  忍辱不嗔,說來雖很容易,行來實在太難,非有高度修養的人,怎能談到忍辱?《成實論》說:“惡口罵辱小人不堪,如石雨鳥;惡口罵詈大人堪受,如華雨象。”《遺教經》說:“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由此可見,能忍者是有修養的君子,不忍者是屬暴躁的小人。一般小人之輩,稍微遇到不如意事,就會暴跳如雷似的,大發脾氣.不能抑制自己非理性的沖動!可是我確相信,不管怎樣的人,當他正在發火的時候,雖不自覺自己的非是,但待激動的情緒寧靜下來,必會自覺這種起於內發於外的身心活動是不合於情理的,病就病在外界的環境逼來,不知如何應付,不知怎樣控制自己!因此,現在我想從生忍、法忍的兩方面,略為一說對治嗔怒的方法。 

  甲、生忍:怎樣對眾生界行忍,分為五點說明如下: 

  一、如現在有人來侮辱、謾罵、批評、打擊我們,那你就得先想一想,看看來者究竟是怎樣的一類人物。如果他是小人,因小人的行動而使自己大動肝火,現出與他一樣的行為,則自己豈不是也成小人了嗎?如是正人君子,對我有所非議,我們就須切實反省,省察自己是否有他所說的過失?反省後,若發覺自己確有毛病,應當改過自新,好好做人;假使發覺自己並沒有過錯,也可藉此為增上緣,提高自己的警覺。這麼一想,不問自己有過無過,對他生起感激之情都來不及,哪裡談得上什麼嗔恚!為什麼?因他是善意不是惡意啊! 

  二、當一個氣勢洶洶對我欲加迫害的人到來,你先不要予打擊者以打擊,而應以冷靜的頭腦分析一下,看看他是有意抑或不由自主而如此的?如果因為其本身有煩惱,受煩惱的支使,始對我作出不利的行為,那我為什麼要嗔怪他呢?不但不應對他起慎心,而且要憐愍他的遭遇,因為他也在受著煩惱的困惑,隨煩惱所轉不得自由。月稱論師說:“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嗔諸有情。”為煩惱所操縱的人們,有時受猛利煩惱所激動,對自最極愛惜的生命,尚且予以無情的摧毀,何況對於他人?如是思惟,什麼忿怒都化為烏有!假使是受到別人的教唆,或由外在條件的影響,逼他不得不如此,那他本身絲毫都做不得主,我們惱恨他又有什麼用呢? 

  三、大凡惱亂人、侮辱人者,主要不出二因:一是由於本性如此,二是由於客觀使然。我們應當觀察:對我不利者來,是緣於什麼原因,如他本性如此,如像火燒一般的性質,你對他起嗔心又有何益?如不是本性如此,而是由於客觀使然,那就更不必起嗔心,好比晴朗的虛空,忽被一處飛揚起來的塵煙所遮蔽,轉瞬即可消散,又何必那樣認真?不明此種道理,對本性的如此生嗔,就如對火性能燒生嗔一樣;對客觀的使然動怒,就如對塵煙蔽晴空發火一樣,不但毫無意義,簡直愚癡透頂,成為我佛所說的可憐憫者!我們為什麼要做一個可憐憫者呢?不願做可憐憫者,請從“不嗔”做起! 

  四、為人受他侮辱,或遭打罵加害。內心必感痛苦,其時就當觀察,我所受的這苦,是由怎樣來的?真的由他所給我的嗎?他為什麼給我這樣的苦吃?難道沒有別的原因嗎?這樣一步步地推究下去,那將會發現,一切的痛苦原不是外來的,而是自己招的,因為,自身過去曾經做過很多不如法的事,於中不免有傷他人的動作,種如是因,得如是果,怪人做什麼?唯有自貴而已!人能有自覺,哪裡還會憎恨於他?所以對於現前不如意的環境、我們應當勇於自承,一個人如不能承認自己的過失,而只是一味地怨天尤人,嗔此怪彼,那無異顯示他的沒有骨氣!西藏有位大德說:人們對於現實苦痛,如認不是自己招致,這實是顯示自己全無法器,也就是這個意思。 

  五、還有一個最好對治嗔心的辦法,就是對來害者以另一眼光去看待他。人類生存天地間,是相互的關系網,誰也不能離開誰而獨存,因而我們的一切生活資具都是從無限關系中得來的,諸有供給我們有關生活資料的人們,沒有一個對於我們沒有恩德,偶因一點小事觸犯到自己,我何忍對我有恩者予以痛斥?再想一想:當前打罵我者,安知不是我的過去父母?父母為了養育我、吃盡無窮的辛苦,那固不用說,而且也造了罪惡,自也必然的,昊天罔極的恩德我絲毫沒有報答,現在豈可恩將仇報地對這大動嗔心?進一步的從佛法去想,在不息演化過程中的有情,自己也好,他人也好,都是剎那剎那生滅著的,有哪個能來損害?又有哪個被他損害?既無能害與被害,空發一陣脾氣,哪有什麼意思?人們真能想到這點,天大的事也沒事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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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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