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我執之後的人是否人呢?
作者 生根活佛
昨天有一位網友向我提了一個問題,全文如下:“問活佛一個問題:我們修行要放下我執,但在放下的時候,難免感覺到非常不安,因為我執雖然象是煩惱的來源,但那也是快樂的來源,放下以後是不是人還是人麼?他還會有進取心麼?他還能適應現代或世俗的生活麼?”對於這位博友的請求,我這裡簡單地回答,希望博友和同修們心願滿足。
我們做任何事情,首先要知道做事的真相和目的,不能盲目瞎做,比如,你要消滅敵人,首先你起碼要知道敵人是誰,然後要知道它住在那麼,最後你要計劃消滅的方法,才有消滅敵人的可能性。所以我首先講一下我執,我執在佛教中指隨執五蘊之一為我,或想“此即我也”之心,就是對一切萬法“有我”的執著之心,小乘認為這是痛苦的根源。
有些經典我執認為人類執著於自我的缺點,包括自大,自慢,自滿,自卑、自我等關注自己而忽略別人等等。所以消除我執是佛教徒的一個修煉目標,認為沒有我執就不會有煩惱,也不會造業與受苦,而且可以將潛在的智慧顯現出來,成為有大智慧的人,進入佛道而成就佛。
佛教講的我執可分兩種:即人我執、法我執。1、人我執:一般凡人,不知自己的人身以五蘊和合形成而來,更不知道是假有,所以他們認為人身中有一個我,這個我是獨立、常有、主宰、實有的,有人給他們講我是沒有的,他們根本不相信,而且非常執著有我,執著有我才能產生一切煩惱障,便有貪、嗔、癡等諸惑,發業潤生而纏縛有情於三界六道之中,阻擋獲得寂靜涅槃之理。如果沒有人我執,或者認識人無我,就不會產生煩惱和痛苦。
2、法我執:一般凡人,不知諸法的本質是空性,也不明白五蘊等法由因緣和合而生,如夢幻,反而執著於一切諸法為自相實有的,所以一切所知障由此而生。如果沒有法我執,或者認識法無我,就不會積累所知障,也不會產生俱生無明。
總的來說“人我執”就是把“我”當真了,認為有一個真實的“我”,心裡安立了一個獨立的“我”、單一的“我”、恆常不變自在的“我”、由此引起煩惱障;“法我執”就是把外在的一切事物當真了,對象是“我的”。一旦成立了“我”念,對外在的萬物執為“我所”,這就產生了分別心、愛憎心,一切都是“我的”,由此引起所知障。
當我們修行時放下的我執就是人我執和法我執,我們要明白五蘊諸法都是因緣和合而來的,沒有一個獨立的、常有的、主宰的、實有的、永恆的、堅固的,都是無常的,變化的,也沒有一個真正的我,獨立的我,實有的我,都是假有而虛幻的我,執著編制的我,沒有真實的我,所以無我。真正明白諸法是無我的時候,你能放下一切,佛教指的放下一切不是什麼都不做的意思,是不執著與不著相的意思。如果你真正悟到諸法無我的時候,心裡不會有不安的感覺。
當你真正放下我執的時候,心裡非常安樂,如果你還有一點點希望於我執德話,你放下一切的時候,難免感覺到非常不安,因為我執妄想的力量也很大的。一般我們看一件事情,或者做一件事物時候,沒有我執的話,好像做不出來事情,實際上,有我執與執著也不一定做事成功。我執和執著都是煩惱和痛苦的來源,但不是快樂的來源,放下我執和執著才能獲得真正的快樂。
真正鏟除我執和執著的人,不會有所取和能取的概念和觀點。他們也同樣適應現代或世俗的生活,因為他們沒有適應和不適應的分別心,也沒有現代和舊社會得分別,更沒有俗人和聖人分別的生活。所取和能取、適應和不適應、俗人和聖人、現代和舊社會,這些都是我執和執著編制出來的觀點與觀念的。明白人無我、法無我、無執著、無分別、無著相的心裡萬法都是不一不二,他們做任何事物都猶如鏡影、夢幻、水中月影,不會執著於實有、實在、真實與永恆的。所以放下我執和執著之後的人不是一般俗人與凡人,是聖賢、阿羅漢、菩薩、或者是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