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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可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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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眼睛清淨,有時偶然間能看見一些大人們看不到的東西。1976年夏天,我到齊齊哈爾市買東西,在市場聽到人們正在議論一件事情。一打聽,具體情形是這樣的:前不久,一個姥姥帶著外孫登上一輛長途汽車回家,在車站上車後,外孫(三、四歲左右)立即大哭起來,無論如何也要下車,哭喊時十分恐懼。姥姥見外孫莫名其妙大哭而且要下車,就訓斥孩子,但孩子仍然大哭,姥姥只好下車。下車後問孩子:“哭什麼?”孩子手指汽車哭著說:“車上的人都沒有頭,嚇死人了!”姥姥一聽明白了,知道小孩眼根清淨,可能這輛車會出什麼事。結果車開動不久,就沖進了一條河裡,車上乘客全部死亡。孩子看到的是將死的那些幽靈顯現。這件事(車禍)是發生在黑龍江省富拉爾基市梅裡斯鎮。
內蒙古海拉爾市62歲老人朱玉香口述 2001年5月


1936年是日軍對我國未占領的大城市大肆飛機轟炸之時,當時的南京,到處人心惶惶。
有一天,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牽著他八九歲的孫子,逛到“勝棋樓”,這裡是當時市民的休閒之處,下棋的、說書的、賣唱的、雜耍的,樣樣都有,老人帶著孩子正要上台階上樓觀棋,但孫子死活不願跟他走,還哭叫著拖著老人的手往回跑,老人不得已跟著孩子跑,走開約300米遠時,老人問他為什麼又哭又跑?孫子喘著大氣說:“爺爺趕快跑,這些人都沒有頭,全身是血,我都嚇死了,您怎麼都沒看見呢?”爺孫兩個正說著話,忽然天空飛來了一駕日本飛機,盤旋一下,向“勝棋樓”投下一枚炸彈,正好命中,立刻樓人俱滅,一樓上下附近幾十人一個都沒逃脫。老人感歎地說是小孫子救了他。這則消息刊登在當時的《東南日報》上,全南京的人都知道。這則事實說明,孩子元神純正,目光能透視靈界,超前見到了這些幽魂。
安徽省宣州市孫埠鎮鮑村老人 丁節執筆

冤魂隨身,難逃罪責

王勤政是安徽滁縣人,在浙江經商,生意上很順利,還頗有積蓄,因此不免飽暧思YIN欲。他認識一個有夫之婦,二人相戀,時常暗渡陳倉,可是他還不滿足,想進一步引誘那女人脫離家庭,一同私奔。那婦人受他的教唆,把丈夫害死。丈夫家人告官後,王勤政大驚,孤身一人連夜逃到浙江省江山縣,以為可以逃脫罪責。他投宿旅店後,店小二給他上了倆份餐具及伙食,他很奇怪地問:“我只是一個人,怎麼你給我兩個人的伙食呢?”店小二說:“我看到有一個披發的人跟著你一起同來,明明有兩個人,所以給你兩人的膳食。”王勤政聽了,大驚失色,知道有怨鬼跟著他。他知道罪不可逃,就向當地官府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

魂附幼女破凶案

張桢是元朝時代的人,在江蘇高郵擔任縣尹的官職。高郵有一個守城的千戶,綽號叫做狗兒,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兒說了妻的壞話,狗兒就與妾一同把妻子崔氏殺死,並將屍體埋在屋後的地下。那知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就附在一個七歲的小女孩身上,這個被冤魂控制了的小女孩竟獨自跑到縣官衙門去,向張桢控訴狗兒與妾殺死崔氏的罪狀,還說明埋屍的地方。張桢就率領了屬下官兵,到小女孩所說的埋屍之處,果然挖出崔氏的屍體,立即把狗兒與妾拘捕,訊明無誤,處以極刑。(《元史》第一八六卷記載)
以上為正史所載,極為可靠。已故近代大科學家王季同居士,亦曾證實有冤魂作怪的事,在他所著的《佛法與科學的比較研究》一書中有一案例:“無錫人賀康,辦了一個蠶桑傳習所,四川女子劉廉彬做他的幫手,大概因為兩性的戀愛問題,劉廉彬上吊死了,劉家人上告賀康逼死她。初審判決了,上訴到蘇州高等法院,賀康就被提到蘇州,拘留在司前街監獄裡,監獄很優待他,允許他在院子裡散步。一天黃昏時候,他忽然倒在廊下,面色慘白,主管人趕緊把他救醒。醒後旁人問他是怎麼一回事,他承認看見了劉廉彬。”以上是一位大科學家記載的近事,殊屬可信。或許有人要說,如果真的有鬼,豈不令人可怕嗎?但上只要你不做虧心事,是用不著害怕的。倘若仍有害怕的話,那麼請你心中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也會毫無恐懼的。1959年12月19日台北市的《大華晚報》第4版報道:“本市武漢大旅社經理姚嘉薦被某殺案,因為凶犯時常鬧鬼,使本案得以順利偵破,足可為殺人作歹者戒。”特附於此,尤可為有力證明之一。

審慎辦案不致冤

屈打成招,最易造成冤枉,故現行法律嚴禁用刑逼供。《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審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及其他不正當之方法。”屈打成招的供詞,法官不能作為犯罪的證據。《法令月刊》第七卷第十期載有阮大仁所作“浙江冤獄之一的杭州一師中毒案”一文,實在足以證明因果報應,現節錄該文大意如下:“1923年3月10日,浙江杭州省立第一師范學校,發生師生中毒的慘案,經公安局鑒定結果,系飯中含有砒霜中毒所致。該校學生俞爾衡,曾負責學生自治會伙食,經刑警隊認定有嫌疑而予拘捕,俞爾衡在刑警逼供之下,屈打成招,自認是在飯中放砒霜的凶手。刑警將俞爾衡移送法院起訴,法院受刑警隊供詞影響,將俞爾衡判處死刑。俞不服上訴,向法官說明被刑警屈打成招而受冤枉的經過,但浙江高等法院仍予判處死刑。俞爾衡在法庭上厲聲地對承辦法官說:‘這件事並不是我做的,你判我死刑,我做鬼也不放過你的。’果然,承辦此案的浙江高等法院熊庭長,在俞爾衡執行絞刑後的半年,忽然得急病而死。”這是當時浙江司法界發生過的人人皆知的事實,後來經法學家阮大仁撰文公開發表。所以,要避免冤獄,法官固應審慎,警察尤當負責。深望從事警政的同志們,今後努力精研科學的偵查技術,使真正犯罪者無法遁形,良民不致受冤。

考場冤魂警學子

江蘇省金壇縣李亮彩,本來姓曹,是清代順治甲午年中的舉人。戊戌年,報考進士,考試是在晚上舉行。開考後,忽然間惚恍之中看到一個女鬼影子,飄然進入考場,直撲他的座位,吹滅他桌上的燭火,而且要奪去考卷,李某急以雙手按住考卷不放,未被損壞,女鬼號哭而去,考場上其他考生,也都聽到女鬼的哭聲,李某更是驚慌失措。
過了一會,女鬼又來了,直呼李亮彩姓名,並且大罵道:“你污了我的名節,還害了我的性命,象你這樣沒有人性的畜生,舉人已不夠資格,還想考進士嗎?”李某不堪其擾,只得提前退出考場,從此不再參加考試。
李某已有舉人的資格,經官府任用教職,由天他的才學不差,後來又出任任嘉祥縣的知事,可是沒有到任就因病去世。
為什麼李亮彩參加進士考試,那個女鬼要前往搗亂呢?原來女鬼生前未嫁時,李某曾與她發生不正常關系,可是後來李某另娶,沒有與她結婚,她亦另嫁別人。彼此各自婚嫁後,李某還是時常與她幽會,不幸被她丈夫家發覺,因而羞愧自缢而死,死後冤魂不散,才到考場上找李某的麻煩,葬送李某的前途。
從歷史的筆記書籍記載中,常有刊載犯了邪YIN,以致考試失利的事實。大家不要以為這是迷信,據我生平的所見所聞和調查,也發覺參加高等考試或博士考試順利的人,大都是在男女關系上十分規矩的。反之,有些人雖然聰明,學問不差,但在考場上屢考屢敗。記得三十多年以前,我有一位同事某君,學問並不壞,也並非不用功,可是他參加各種考試,都是名落孫山。我知道某君曾與同事某小姐發生不正常關系,沒有娶她,這樣缺了德,所以考場上屢考屢敗。
很多人說考試雖然要憑真本領的學問,可是也要憑一半的運氣。據我看來,所謂一半運氣,也就是要憑一半的陰德。
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平素積有陰德,才能使身心鎮靜,臨考時就會沉著應付,因而容易考取。反之,如果曾做缺德的事,臨考時或逢遇大事時心情必莫名其妙地慌張,這樣就難望狀元及第了。
現代的社會,生存競爭劇烈,所以不論各種考試,參加者都很多,考試之難,日甚一日。奉勸青年朋友們,倘要創造美好的前途,希望考試順利,除了充實學問外,更應端正品行,與女孩子要規規矩矩,切不可越軌。女性亦復如此,與男朋友要保持一定的分寸。

鬼魂照片顯形五則

照片出現鬼魂的事,各地報紙新聞每有登載,美國有一個國際靈照鑒定組織,簡稱為BISP ,即“超常照片調查局”,全稱為Bureau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Supernor mal Pho-tographs ,他們對成千上萬張靈照分析鑒定,同時進行研究拍攝,對鬼魂的科學研究有一定的意義。20世紀初英國著名物理學家奧立弗-羅傑爵士指出:在特定條件下可以拍攝出鬼魂照片;柯南道爾爵士也提供了靈照供柯達公司的專家分析,結果照片上找不出任何破綻,令人費解。化學元素铊的發現者、輻射片的發明者克魯克斯用許多物理儀器研究降神術,證明神靈的存在。
  1、在美國曾發生過一起轟動一時的事件,即是出現一張靈照。照片中的活人就是美國前總統林肯的夫人,而在照片的左上角其夫人後面顯現出已故林肯總統的影像,五官、頭發、體態、著裝與人們所熟悉的林肯總統完全一致。這張靈照曾被指責為妖言惑眾,攝像師被控告,但在法官及陪審員親自前往攝影樓及當事人處調查後,證實攝影師並沒有作假,被當庭釋放。
2、1924年,陝西漢中有一個駐軍營長,風流好色,他自己早已結婚,並已生下幾個兒女。偶然看見營部裡一個書記官的新婚太太,嬌艷如花,不禁萬分傾倒,費盡了不少心機,終於在他陰謀陷害之下,將書記官以通敵的罪名槍斃了。營長立刻托人向書記官的太太求婚,那知書記官的太太堅持要一夫一妻才嫁,營長已有妻子兒女,好事決難成就,但營長為色所迷,竟忍心傷天害理,把他的妻子兒女全都毒死了。書記官的太太至此無可推托,就被營長硬娶過來。新婚之日。營長與新娘及部分來賓合拍一張照片,好多天照片都沒送來,營長生氣了,親自前去取出,一看之下,立刻嚇得面無人色。原來,照片上新婚夫婦及來賓背後赫然照出大小五個清晰的鬼影來。其中之一就是書記官,他還是生前的面貌,緊緊的站在新娘的背後,穿的是制服,一層層的領子都沒有扣上,額上還隱約地看得出是被槍彈打破了腦門的裂痕,滿面血污,異常慘怖。稍後便是一個女鬼,是營長的妻子,完全不是人樣子,頭發披散開來,一對眼珠向前突出,兩額青筋暴起,鼻子拱得高高地,嘴巴大張開,看不見下颚,兩嘴角一直拉齊至兩耳根,雙手前撲,作攫人狀。再後就是三個小鬼,是營長的兒女,猙獰的形像跟女鬼差不多。這事傳播出來,給營長的上司知道了,經調查審訊,將營長判處死刑,可憐的新娘也羞憤得上吊自缢。這件公案,便如此宣告結束。但這張冤鬼現形的照片,卻被翻洗多張,到處分送傳閱,以資勸化。著名的“四川五老”之一趙堯老,特在鬼照片上親筆題敘簡果事略,結尾有兩句:“勸人少結冤仇,時時回頭一看。”頗能發人深省。
3、1959年4月30日台北市《大華晚報》登載“照片拍出鬼太婆”的倫敦消息一則:“《倫敦星期日》畫報最近登載一張鬼照片,這照片中有一個老太太坐在汽車的後座,但這老太太在照片拍攝前早已死去,並且已被埋葬在墳墓中,這位老太太名叫韓彌兒夫人,她的女婿章南和太太把她埋葬了一星期以後,有一天出外郊游,當章南為他的太太和汽車攝了一張照片以後,發現沖洗出來的相片中他的岳母竟坐在汽車的後座,雖然影像稍模糊,但仍清晰可辨。”
4、1921年12月12日上海《申報》載:“劉湘就任四川總司令那天,拍攝就職典禮照片一張,曬出來的相片竟有兩鬼影活現於照片上。此二鬼影,一是已故軍長趙又新,一是前直督藍天蔚,這兩個人皆於去年九月間與熊克武部隊相戰,死於戰場。”
5、1920年5月23日上海《申報》載:“申大面粉廠王舜君,喜歡攝影,於上月初,和一位朋友攜快鏡至新閘北共和路,即前巡警總局附近樹林下,囑友代拍一影,嗣後洗出,卻有高大身軀的無頭鬼在身旁,頭在腳邊,見後大為驚駭。據王稱,那天拍攝時,是下午三點余鐘,哪來的鬼影?旋為某洋行大班所知,向王索取原底片,洗曬放大了好幾張,寄外國博物院,以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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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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