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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問答
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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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答:墮胎、流產問題,是當今非常普遍的社會問題。在人工流合法化的國家內,“墮胎”基本上不犯法的。但站在佛教的立場,則任何生命(包括胎兒)的生存,都理所當然地應當被保護,胎兒不是母親的財產,他是一個人,他有屬於他單獨的、個人的尊嚴,有他生存的權利,所以,不能隨便想拿掉就拿掉。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人身難得,生命是寶貴的,應該得到起碼的珍重和保護;佛教反對一切殺害有情眾生的行為,當然包括墮胎、人工流產。佛教的五戒中“不殺生戒”,就包括不得墮胎。如《優婆塞五戒相經》中關於墮胎罪,提到:“若為殺胎故作墮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據《分別善惡報應經》,殺生有十種惡報:一、冤家轉多;二、見者不喜;三、有情驚怖;四、恆受苦惱;五、常思殺業;六、夢見憂苦;七、臨終悔恨;八、壽命短促;九、心識愚昧;十、死墮地獄。 在現前社會,幾乎每個地方都有墮胎、流產的事情發生,這是累劫不善業(殺生等)造成的結果,也是眾生的共業。 從佛教的立場來說,當受孕的時候,亦即父精母血組合時,新生命就已經開始,就要把他當成一個人,只是還沒成形、還在准備成人,佛教徒不僅把他當成是人,還當成是未來的佛。所以,只要懷孕了,不管成形或是未成形,不管何時墮胎都是殺人罪,跟殺一個成人是相同的罪過,而且,殺一個無辜、無知、完全沒有抵抗力的一個人,是非常殘酷的行為,這是不尊重生命價值的行為。 目前墮胎的風氣,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其實非常大。想一想,假使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不顧惜地把他殺掉,那麼對於一點親屬關系也沒有的人,還會顧惜他們的性命嗎? 沒有避孕能力時,女性必須承擔情欲後果,但當今科學發達,避孕方法和技術早已成熟,避孕藥具隨處可得;因此,處於生育年齡的夫妻,應該經常做好避孕准備,不要圖一時之快,為自己種下無量罪過。 若不得已做了人工墮胎、流產,則應用忏悔、祈禱、誦經等方法,為小孩修福回向。其方法很多:如誦經(各宗教皆可)、布施行善等,將此功德,回向墮胎嬰兒,以釋結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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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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