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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量居士:建設佛化家庭12--交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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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際篇

一、彼此的稱呼

我們生活在社會中,學習對人交際的禮節,是必須的。所以世尊在各種經裡,諄諄地訓誨我們,要善行禮節。稱呼是禮節中重要的一部份,所以要最先注意。

(1)對於一般人

問人姓氏說:“貴姓”或“尊姓”。自稱“敝姓”。

問人名號說:“台甫”。自稱“小名”或“草名”。

問人的本鄉說:“貴處”或“貴縣”“貴省”。自稱“敝處”“敝縣”或“敝省”。

問人的家說:“府上”或“貴府”。自稱“捨下”或“敝捨”。

稱人的學校說:“貴校”。自稱“敝校”。

稱人的商店說:“寶號”或“貴公司”。自稱“敝號”或“敝公司”。

稱人的父親說:“令尊”。自稱“家父”或“家嚴”。

稱人的母親說:“令堂”。自稱“家母”或“家慈”。

稱人的妻說:“尊夫人”。自稱“內子”或“內人”。

稱人的兒子說:“令郎”;女兒說:“令媛”。自稱“小兒”或“小女”。

稱呼他人家族中的人,都可以加一個“令”字。如:“令祖父”,“令祖母”,“令兄”,“令嫂”,“令姊”,“令侄”,“令侄女”等。

自稱家中長輩的人加一“家”字。如“家祖父”,“家祖母”,“家兄”,“家姊”等。幼輩的人加一“捨”字。如“捨弟”,“捨妹”,“捨侄”,“令侄女”等。要注意“令”“家”“捨”三字不可用錯”。至於父母已逝世的,自稱“先父”或“先母”。

問人年歲說:“貴庚”。自稱“虛度”。或不用虛度二字,迳稱多少歲。倘問老年人年紀,應說:“高壽”。男人對於女子不可輕易問她的年紀。

(2)對於僧尼

對出家僧尼不可問姓,因為一切僧尼都是姓釋。這是根據佛說:“一切水入海,皆同鹼味”的話,所以出家僧尼都是姓釋的。

問僧尼的法名說:“請問上下”。

在家的佛徒對於出家的僧尼,都要稱他們做“師傅”。能講經的稱他“法師”或“老法帥”。習禅的稱“禅師”或“老禅師”。至於“大師”二字,不可隨便稱呼,只有對於博通經律論三藏而能廣行教化的,才可稱他為“大師”。

二、說話的禮貌

四自侵經,佛說:“谛觀一切擾擾纭纭,但诤咽喉不急之事。禍從口出,千殃萬罪,還自纏繞”。世間的一切糾紛都是從口而出。話說得好,就能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話說得不好,就會無事生事,小事也成大事了。這關鍵就在“粗言”和“善語”上。所以世尊在無量壽經裡告訴我們,要“遠離粗言,自害害彼,彼此俱害。修習善語,自利利人,人我兼利”啊!

語言的運用是有藝術的,我們雖不必做演說家或外交家,然而一般的常識是應知道,應學習的。下面是我們應注意的幾點:

(1)語言的常識

和人說話應該先招呼他的名稱,然後發言。

他人的話沒有說完,不可截斷他的話,自己搶著說。更不可沒有聽完,就加批評。

請別人給你作事,要先說一個“請”字,如“請你開門”,“請轉交某人”,“請告訴我”,“請你代辦”以及“請問尊姓”,“請教台甫”等類的話。

別人為你作事,或送甚麼東西給你,不論事的大小,或東西的多少,都應該說“謝謝”。

問人而人不願回答的話,不可再問,免得使人為難。

不可輕易問人每月得多少薪金。

說話是很不容易的,記得薛瑄居士說:“心誠,色溫,氣和,辭婉,必能動人。”我們說話能夠注意這四個條件,那末說話的禮貌,可算是中節的了。薛居士又說:“親戚故舊因言語而失歡者,多是顏色辭氣暴厲,能激人之怒。且如谏人之短,語雖切直,而能溫顏下氣,縱不見聽,亦未必怒。若平常言語無傷人處,而詞色俱厲,縱不見怒,亦須懷疑。故與人言語,尤當自警”。

(2)說話的修養

那末我們怎樣來改進我們說話的技巧呢?石天基居士所編的傳家寶一書裡的嘉言很可作我們的參考,他說:

“毋道人之短,毋說己之長。”

“對失意人莫談得意事。”

“與人相爭只可就事論事,不可揚其陰事。此禍關殺身,非獨有傷厚道已也。”

“一座之中有好彈射人者,切不可形之於口舌爭論;惟當端坐沉默以消之。此之謂不言之教。”

“人能不笑人窮,不鄙人儉,便為長者。要知世界每多缺陷,如貧賤、殘疾、聾瞽、癡呆之類,不可悉數。是皆前生惡業所致。若以尖利之言,縱口譏诮,不獨大傷我之長厚,且又是斂怨取禍之道。笑人者常不如人,焉知異日自己又不被人譏诮耶?

“聽人說話,俱要包容。譬如人說一事,有朝代記錯的,有姓名不真的,有字認識訛舛的,有語句讀得顛倒改換的,有荒唐虛謬的,有鄙俗不堪入耳的;要知其人,或愚或拙,或無才學,所以如此。切不可將他壞處,隨口說出,代他改正。亦不可笑他鄙他。在我解說教他,雖是好意,但恐彼人羞愧沒趣,豈不反惹怨恨。前人有言,當面證人,惹恨最大,是與不是,隨他說罷。至於見人文字書畫,衣冠器物房屋,以及行正動靜,面目身體,有缺點處,俱要存心包容。積許多福,免許多禍,不可忽也。”

“以言勸人說人,要先顧自己行止何如。果能自立於正,然後舉以示人,彼人未有不服從者。倘以己所不能者,以之說人,不但人不服從,且將得謗矣。譬如戒人賭博、以及教子孫不可賭博,乃極正之事也;倘若自己好賭不止,惟以空言勸戒他人,彼必曰自己不正,焉能正人,乃將何辭以應之。凡事皆然,不獨賭博一事。華嚴經說:‘若自不能修行正行,令他修者,無有是處’,此之謂也。”

“責我以過,皆當虛心體察;不必論其人何如。局外之言,往往多中。每有高人,過舉不自覺,而尋常人皆知其非者。詩文亦然,讀者未必皆當;若指我失,即淺學者之所論,亦常有理,不可忽也。”

“人以詩文質我,批駁過直,往往致嫌。若一概從谀,又非古道。嘉者極力贊揚,謬者指其疵病,瑕瑜不掩,常寓鼓舞之意。至誠待人,必不我怨。嘉者逢人稱說,謬者絕口勿言,其人聞之,必自感奮。”

“他人共語,不可竊聽。恐所言之事,其人避我;又恐正值讓我長短,聞之未免動意;且令其人慚愧無地自容也。”

“覺人之詐,不形於言。受人之侮,不動於色。此中有許多意味,又有許多受用。”

“人有求於我,如不能應,應直告。切勿含糊,致誤其事。”

“與人言,須要和氣從容。如氣忿則不平,色厲則取怨。”

“對富人訴貧,起彼借貸之疑;對勢家誇富,動彼貪得之謀。”

“自謙則人愈服,自誇則人必疑。”

“不說人非,厚道也。不辨己非,高見也。”

“貧不能濟物者,遇人癡迷處,出一言提醒之;遇人急難處,出一言解救之;便是大功德。”

“說親友過失,不如述前人嘉言懿行。既可示人以模范,且可以免我之口過。”

“凡說話行事,或有他人求教者,我雖能得十分,止當謙應五分。到後行出多來,彼人自加敬悅。切莫預先滿口允諾。倘若行不踐言,非獨自己慚愧。且又贻笑招怨。”

“當面件人,惹禍招尤,莫過於此。即不可為之事,亦當婉辭。”

“以言譏人,取禍之大端。以度容人,集福之要術。”

“面谀之辭,知之者未必感情。背後之議,銜之者每至刻骨。”

“凡一事而關人終身,縱實見實聞,不可著口。凡一語而傷我厚道,雖閒談酒谑。慎勿出言。”

“朋友即甚相得,未有事事如吾意者。一言一事之不合,且自含忍,少遲則冰消霧釋,過而不留。不得遂輕嗤罵,亦不必逢人愬說。恐怒過意回,無顏再對。又恐他友聞之,各自寒心耳。”

“我有冤苦事,他人問及,始陳顛末。若胸自不平,逢人絮絮不已,聽者雖貌為咨嗟,其實未嘗入耳。言之何益”。

佛說須摩提經裡有四條關於說話方面的訓詞:“何等為四?一者、不傳惡說,斗亂彼此。二者、導愚癡者,使入佛道。三者、若有毀敗正法,護使不絕。四者、勸勉諸人,教使求佛,令堅不動。是為四法。菩薩用是四事故,不為他人所別離(別離,指為人所捨別離棄)佛於是說偈言:不傳說,斗彼此。導愚冥,護正法。勸進人,使求佛。終無能,別離者”。

三、慶吊與約會

佛說:“凡有憂喜,與人共之”。這是說,關於他人有憂喜的事,一概要表示同情。對憂愁的人,自己勿作歡樂的表情;對有喜慶的人,自己勿作憂愁的表情。不是這樣的對待人家,別人或以為你是幸災樂禍的呢。

(1)憂喜與人同情

當我們去慶賀親友的婚姻、壽誕、生子一類的喜慶事情,或是偶然遇著這類的客座筵席,須要代為欣喜歡樂。即使自己懷著憂愁的事,也不可愁眉蹙額。而且說話之間要加以注意。有關於死喪災病等等的事情不可隨便談論。恐別人誤會,以為你在妒忌不樂呢。倘親友家有疾病、官訟、火盜、死喪諸事,前往慰問,須要代為憂慮悲歎。應以因果業報的道理,開示他們。自己不可有歡喜欣笑的態度,免得引起他人的惡感。這種對人的舉動,都是屬於菩薩行四攝法之中的“愛語攝”。所以關於慶吊的事,我們要記住佛所說的:“樂人之樂,憂人之憂”這八個字。

(2)訪問須知

和人約會,一定要准時前往,最好寫一紙條預置案上,某日某時須訪問某人,以防臨時遺忘。

去訪問親友要顧著對方時間的便利:1、不可太早太晚。早則他人尚未起床,遲則耽誤他人寢息。2、不可久坐。除特別事故外,以不過三十分鐘為宜,以免耽誤他人的事。倘有時談話須延長,必須先問對方現在是不是有事要辦理。在主人的方面,倘有事要辦的,當用誠懇的態度直告來賓,請他下次再談。

叩人家的門或電鈴,不可聲音太大太急。使屋內的人聽了驚恐不安。

人家的門倘虛掩著,不可迳自貿然的推進去。應站在門口喊主人的姓名,並輕叩他的門。待主人來開,才進入室內。這樣是防室內若有秘密的事,使人有所掩避。

倘下雨的時候到他人家裡去,雨傘不可帶進室內,應該放在室外,以免地上淋濕。並要除去鞋底的泥濘,以免污了人家的客室。

他人案上的信札、文件、日記、賬簿等不可隨手翻閱。這是不合理的舉動。

在他人家中不可隨處吐痰。吐痰必須入盂。

(3)怎樣招待賓客

招待來賓:1、要和藹。使來賓起歡樂的、和親近的感覺。2、要尊敬。每個人的心理都喜歡他人稱贊自己,歡迎他人對自己有尊敬的態度。所以招待客人,應該特別注意這一點。3、要真心實意。心是無形的,但可以由人的面貌表現出來。對人態度的真實和虛偽,這是很容易被對方所窺察出來的。待人真誠能使人衷心感激,願意和我們親近。倘若我們虛偽地待人,這就要使人不相信我們,那就得不到真實的友情了。我們以虛偽對待別人,別人也用虛偽來報答我們,那末我們前途的危險,也就可想而知了。4、謹慎。在談話當中,不可隨便亂說,或是任意批評他人的短處。往往你是無心的說,一傳出去,很容易因此得罪人,有傷親友間的感情。倘他人來告訴你,某人怎樣的待他不好,某人怎樣的惡劣,你須先對他表示同情,然後勸他對某人要原諒。切不可隨聲附和,批評某人的不好。

來訪的客人倘是陌生的,從未見過面的,彼此應該交換名片。並應該記載他的住址。

和客人談話應須投其所好。和他接談,不可只顧自己所喜好的話。

在同一時間,有很多客人來訪,談話和應付切不可偏於一兩個有財勢的人,使人有趨炎附勢的譏诮。平等是佛徒的本色,所以我們招待客人應該面面顧到,不使客人中有感到太冷淡的。雖然不能和每個人長談,但總當對每個人周旋幾句,以免他人感覺不快。

來賓中如有彼此不相識的,應當給他們介紹姓名,並略述他們的職業。

對許多客人聚談的時候,不可對一人耳語,使其他的人感到不快。

四、良莠的鑒別

送客出門,對他點頭示別的時候,不可眼看他處。

要測度對方是怎樣的人格,須看他平時的行動。如舉止是輕浮的,還是穩重的,言語是誇大的,還是謙和的。在平時觀察人有時或許不十分准確。識別人要在緩急的時候,利害的關頭。佛說:“緩急別友,戰斗見勇”。佛又指示四種因緣,可以測知對方的良莠。三慧經說:“欲得人相,有四因緣:一者與共居。二者共居當久。三者共語言。四者共事。可以知之”。

(1)怎樣分別善惡

佛在屍迦羅越經裡,對分別人的善惡,诏示我們很詳細。佛說:

“善知識有四輩:一者、見人貧窮悴乏,令治生。二者、不與人诤計校。三者、日往消息之(探報人事的順逆吉凶叫做消息)。四者、坐起常相念。”

“惡知識有四輩:一者、內有怨心,外強為知識。二者、於人前好言語,背後說言惡。三者、有急時於人前愁苦,背後歡喜。四者、外如親厚,內興怨謀。”

“善知識復有四輩:一者、欲斗,止之。二者、欲隨惡知識,谏止之。三者、不欲治生,勸令治生。四者、不喜佛道,教令信喜之。”

“惡知識復有四輩:一者、小侵之,便大怒。二者、有急情使之,不肯行。三者、見人有急時,避人走。四者、見人死亡,棄不視”。

(2)這是惡友

善生經載:“佛告善生有四怨如親,汝當覺知。何謂為四?一者、畏伏。二者、美言。三者、敬順。四者、惡友。”

“佛告善生,畏伏有四事。雲何為四?一者、先與後奪(如用餌釣魚)。二者、與少望多(給你微少物品,希望得大利益)。三者、畏故強親。四者、為利故親。是為畏伏四事。”

“佛告善生,美言親復有四事。雲何為四?一者、善惡斯順。二者、有難捨離。三者、外有善來,密遮止之。四者、見有危事,便排擠之。是為美言親四事。”

“敬順親復有四事。雲何為四?一者、先诳(如以前騙過你,加以種種巧言解釋,想再來欺騙你)。二者、後诳(對於未來的事,說得如何美妙,使你上當)。三者、現诳(如見說不見,不見說見等類的話)。四者、見有小過,便加杖之(你有小錯誤,便乘機害你)。是為敬順親四事。”

“惡友親復有四事。雲何為四?一者、飲酒時為友。二者、博戲時為友。三者、YIN佚時為友。四者、歌舞時為友。是為惡友親四事。”

(3)這是良友

“佛告善生,有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雲何為四?一者、止非。二者、慈愍。三者、利人。四者、同事。是為四親可親,多所饒益。為人救護,當親近之。”

“善生,止非有四事,多所饒益,為人救護。雲何為四?一者、見人為惡,則能遮止。二者、示人正直。三者、慈心愍念。四者、示人大路。”

“復次,慈愍有四事。一者、見利代喜。二者、見惡代憂。三者、稱譽人德。四者、見人說惡,便能抑制。”

“利人有四,雲何為四?一者、護彼不令放逸(勸阻他不可犯不良的嗜好)。二者、護彼放逸失財(這人已經犯了惡嗜好,勸他戒絕)。三者、護彼使不恐怖。四者屏相教誡(他做錯事,不當看別人的面前說出,免損他的名譽,等到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才糾正他)。”

“同事有四,雲何為四?一者、為彼不惜身命。二者、為彼不惜財寶。三者、為彼濟其恐怖。四者、為彼屏相教誡”。

(4)四種朋友

佛在孛經裡批評四種朋友說:“友有四品,不可不知。有友如花,有友如秤,有友如山,有友如地。”

“何謂如花?好時插頭,萎時捐之。見富貴附,貧賤則棄。是花友也。”

“何謂如秤?物重頭低,物輕則仰。有與則敬,無與則慢。是秤友也。”

“何謂如山?譬如金山,鳥獸集之,毛羽蒙光。貴能榮人,富樂同歡。是山友也。”

“何謂如地?百谷財寶,一切仰之。施給養護,恩厚不薄。是地友也”。

我們對待人,愛憎的心不可太顯然。要渾厚涵蓄些。須知人們的品性行為,萬有不齊,雖有所短,但是也各有其所長。和人們交際,倘只看見他的短處,那末一天也不可和他同處了。倘念他的長處,盡地球上的人,都是可親可愛的。然而“四怨如親”的朋友,對待他總要特別謹慎些,以免後患。

五、怎樣對待人

人生不能離群獨存,像魯賓遜在孤島上所過的生活,究竟不是每一個人所能忍受的。我們既然得和群眾共處,那末,應該把怎樣對待人的方法來研究一下。人是有情感的動物,而情感是相對的,是交感回流的,是有反射作用的。我們拿誠懇對待別人,別人也會用誠懇來酬答我們的,倘使我們用詐術待人,人們也會拿詐術來對待我們的。所以敬他人就是敬自己,慢他人就是慢自己。就使是地位微賤的人,我們也應該以誠敬的態度待他,不可對他慢忽。

人與人的關系應該是互相輔助,互相敬愛,而不應該互相利用的。互相輔助敬愛,相處可以永久;互相利用的,在利害關系終盡以後,就不能繼續相處了。總之,待人接物,應該根據佛的“自利利他”的宗旨做去。

(1)以誠待人

三慧經佛說:“有地則有萬物。人有至誠乃有道”。寶女所問經載:“佛告寶女,菩薩有三法,常懷至誠。何謂為三?(一)未曾欺佛。(二)不自欺身。(三)亦不欺诳一切眾生”。所以印光大師教人最注重誠敬。這實在是學佛做人的要道啊!

(2)人各有所長

佛在孛經裡說:“器雖粗弊,不可便棄,各有所貯。愚賤不肖,亦不可棄,各有所用”。又如說:“駝負百鈞,蟻負一粒,各盡其力耳,象飲數石,鼷飲一勺,各盡其量耳。故用人不必其效之同,各盡所長而已”。我們碰著對方有一件使我們不如意的事情,應該自己反問自己:“我所做的事,是不是能使每一個人都滿意”?如果只是一味看見別人的不是,那末兄弟、朋友、妻子以及童僕、雞犬,無一而非可憎。到處只覺得可憎,一天到晚如坐在火坑裡、針刺上,精神必將大受痛苦的了。所以我們要記住出曜經裡佛說的:“害人得害,行怨得怨,罵人得罵,擊人得擊”的四句話。

(3)從自己做起

家庭中的口舌,都從多講多話中來的。無論訓子女,教小輩,以及勖勉家人,與其唠唠叨叨,惹人生氣,不如做一個榜樣給人看。“以言教者訟,以身教者從”。認為當做的事,從自家做起。不當做的事,從自家戒起。如出曜經裡佛說:“當自克修,隨其教訓。己不被訓,焉能訓彼”。

(4)對待親友

怎樣的對待親屬朋友呢?屍迦羅越經裡佛說:“親屬朋友當有五事:一者、見作罪惡,私往於屏處,谏曉呵止之。二者、小有急,當奔趨救護之。三者、有私語,不得為他人說。四者、當相敬歎。五者、所有好物,當多少分與之”。

(5)對待僕人

世尊並指示我們怎樣的待僕人:“一者、當以時飯食與衣被。二者、病瘐當為呼醫治之。三者、不得妄撾捶之。四者、有私財物不得奪之。五者、分付之物當使平等”。關於僕人事主,佛也曾說明:“一者、當早起,勿令主人呼。二者、所當作,自用心為之。三者、當愛惜主人物,不得捐棄乞丐人”。並說:“當稱譽主人善,不得說其惡”。

僕役有錯誤過失,不妨善意勸告矯正,不可盛氣凌人。對僕役應該體恤,不可刻薄。否則,日久生怨,暗中被他作弄起來,就得受無形的損失。所以用人要用到能驅使那個人的心,才說得上能“用人”。

如果用人不能用他的心,那末他隨時可以倒戈,可以反臉。僕人的管理方法,若是慰勉激勵多於斥責譏罵,他們自然甘心服務了。

(6)送禮要替對方著想

送禮是表示人情,但要有分寸,要講經濟,要替對方設想,使他可得實用。同時還要顧到自己的力量。能夠這樣去做,可說是“能善行禮節”了。

(7)是我錯

倘遇發生人事爭執的時候,只要自己回心轉意,肯認錯,對方決沒有不諒解、不言歸於好的。能夠這樣做,彼此就相安無事了。天下決沒有不可化的人,只患自己待人不夠誠心罷了。

我們處世倘能抱定“是我錯”的宗旨去應付人,時時觀照自己的錯處,同時也就沒有去找他人的缺點或殘疾當作笑話,或作談話的資料的余暇了。指責他人的缺點或殘疾,是刻薄的行為,是犯了十惡業中惡口兼绮語的罪過的。

(8)處世的嘉言

怎樣對待人,真是一言難盡的,現在引用大德們的嘉言來做個結束。

王自強居士說:“家庭中許多煩惱,許多閒氣,若在小節上用些工夫,以後都可以避免。例如看見尊長招呼一聲,是多麼親切。看見丈夫或夫人說幾句慰勞的話,笑他幾笑,是多麼的要好。世間許多糾紛,都從小節上忽略而來。惟其不注意小節,朋友從此失和,親族因此不睦,夫婦竟致勃溪。所以盡管是細事小節,要十分注意”。

魏禧居士說:“人於橫逆來時,憤怒如火。忽一思及自己原有不是,不覺怒情燥氣渙然冰消。乃知自反二字,真是省事,討便宜,求快樂之法門。”

“人做事切不可迂滯,不可反覆,不可煩碎。但代人做事又極要耐得迂滯,耐得反覆,耐得煩碎。”

“性情苛刻者能使骨肉不相親,況遠者乎。慈和者能使仇家忘其怨,況平人乎。可見人之親疏,全在自己,不可專責人也”。

唐彪居士說:“彼之理是,我之理非,我讓之。彼之理非,我之理是,我容之。”

“待己者當於無過中求有過。非獨進德,亦且免患。待人者常於有過中求無過。非但忠厚,亦且免怨。”

“人固不可多事,然親友有義不容辭者,以事重托,理宜委婉力行,行至必不能行,我心已盡,而親朋亦自見諒。有一種自了漢,止知自吃飯,自穿衣,若人稍有所托,即沉吟推诿,生平未嘗代人挑一擔,解一事。及到有事,未必不求人,若人似我,又當何如?”

“事系幽隱,要思回護他,著不得一點攻讦的念頭。人屬寒微,要思矜禮他,著不得一毫傲睨的氣象。”

“局外而訾人短長,吹毛索垢,不留些子余地;誠以己當其局,未必能及其萬一”。

余忘我居士說:“他人之信不可私拆。他人在寫信時或看信時,不可偷看”。

蔡梁村居士說:“待人最要從厚。人待我不以理,我以薄施之,是我無以異於彼也”。

史典居士說:“凡待人接物,胸中要有分曉,外面須要渾厚”。

“凡親友中有家庭之變,或有詞訟不測之事,當設身處地為之謀慮,不可膜視。”

“我施有恩,不求他報。他結有怨,不與他較。這個中間寬了多少懷抱,忍不過時,著力再忍。受不得時,耐心再受。這個中間除了多少煩惱。”

“向人說貧,人必不信,徒增嗤笑耳。人即我信,何濟於貧”?

袁氏世范載:“處己接物,常懷慢心、偽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唇於人也。”

“慢心者,自不如人,而好輕薄人。見敵己以下之人,及有求於我者,面前既不加禮,背後又竊譏笑。若能回省其身,則愧汗浃背矣。”

“偽心者,言語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時之間,人所信慕,用之再三,則蹤跡露見,為人所唾棄矣。”

“妒心者。常欲我之高出於人,故聞有稱道人之美者,則不以為然。聞人有不如己者,則欣然笑快。此何加損於人,只厚怨耳。”

“疑心者,人之出言未嘗有心,而反覆思繹曰:此譏我何事?此笑我何事?與人締怨,常萌於此”。

唐彪居士說:“只一個耐煩心,天下何事不得了,天下何人不可處。”

“禍莫大於不仇人,而有仇人之辭色。恥莫大於不恩人,而作恩人之狀態”。

江衡居士說:“與人相處,第一要謙下誠實。同干事,勿避勞苦。同飲食,勿貪甘美。寧讓人,勿使人讓我。寧容人,勿使人容我。人有恩於我,終身不忘。人有怨於我,即時丟過。見人善,稱揚不已。聞人過,絕口不談。久久行之,到處受人愛戴”。

石天基居士傳家寶載:“覺人之詐而不說破,待其自愧可也。若夫不知愧之人,又何責焉?”

“仇人背後之誹論,皆足供我箴規。蓋尋常親友當面言既不盡,背後亦多包荒;惟與我有嫌者,揭我之過,不遺余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省,則仇者皆恩矣。”

“無義之人不得已而與之居,須要外和吾色,內平吾心,庶幾不及於禍。”

“待人,一切賢愚好歹都要包容和藹。明知某人是惡人、小人、奸人、佞人,亦要自己心中明白曉得。卻不可在臉面言語上,露一些憎嫌厭惡之意。”

“心內要極其精明,外面要極其渾厚。精明則我不受人之欺,渾厚則人不怨我之刻。所以人之黑白,只宜在心,不宜在口。乃涉世妙法。”

“凡朋友親族中如有行狡、刻毒、險惡的,我曾同他做過事,或曾與其交往,雖然知得十分真確,總要存在心裡,外面卻要和顏悅色,低聲下氣,推事遠他。切不可顯然頓絕他,致令結冤。切不可將他的壞處向人訴說,恐傳說聞知,彼不自悔,反生怨恨、仇隙、排陷,意外災禍每每由此而起。所以與人絕交,不可出惡言也。”

“毋以己之長,而形人之短。毋以己之拙,而忌人之能。”

“與人談話不可故意張揚自己的長處,和自己所作之好事。此乃取辱之道。”

“欲人勿聞,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為。”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我有功於人不可念,而過則不可不念。人有恩於我不可忘,而怨則不可不忘。”

“橫逆之來,先思所以取之之故,即得所以處之之法。不可便動氣。動氣徒為自損。”

“責人善者,隱惡而揚善,則與人同歸於善。倘責人善者,是己而非人,則與人皆陷於非。”

“隱人之惡,揚人之善,不獨自己留存厚道,亦是免禍消愆妙法。”

“遇詭詐之人,變幻百端,不可測度。吾一以至誠待之,彼術自窮。”

“人有操之不從,縱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頑。”

“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地步。教人以善毋過高,當令其可從。”

“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陰私,不念人舊惡,真是妙人。”

“高傲自大者,人皆憎惡,乃量小福薄之人也。”

“受小人侵侮,不必與他計較。”

“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理相干,可以理遣。”

“以言感人,不若以行感人,言虛而行實也。欲使人見吾之善,不若使人不見吾之善,見則恐招人之忌也。”

“禮義廉恥可以律己,不可以繩人。律己則寡過,繩人則寡合。”

“對人當於有過中求無過,不富於無過中求有過。”

“輕財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寬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待下固當和,但和而無節,反生其侮。惟和而莊,則人自愛而畏。”

“治小人寬平自在,從容以處之,事完絕口不言,則小人無所聞以發其怒。”

“買賣貿易皆是各人生活之計,在開店之家,因有赀本坐而獲利,不必言矣。惟是本少貧人,設措微赀,肩挑步擔,遍歷街坊,忍饑奔馳,求活家口,最為苦楚。所賺甚微,一家父母妻子衣食仰望,倘若刻薄,彼何以度日。於此輩上,寬厚存心,真是功德。”

“田野小民,斗粟尺布,入市營求,一家譏寒所望,我卻要在他身上去討便宜,能有幾何,於心安乎?其對於肩挑步擔,販賣菜物,小本貧民,腳夫轎夫,汗力苦人等,亦復如是。”

“居不必無惡鄰,會不必無惡友,惟能自持者兩得之。見善人則效之,見不善人則改之,善與不善皆吾師也”。

熊居士說:“佛必與外道或怨家同處,此佛法之所以成其無上。毒草生處,必有良藥。大智慧人必不因邪宗競煽,異論囂張,而為避人、避世、避地之計,如隱逸者之所為。隱逸者存退怯心,將孤陋自甘,其道不廣”。

六、通信的常識

隨著交通的發展,郵電的傳遞是非常迅速便利了。我們要和遠地的親友交際,可以應用通信的方式來聯絡感情。

得著親友的饋贈,應當隨即寫信致謝。收到別人的匯款、包裹或其他物件,也應當隨即寫信通知寄件人,免他掛念。聽到親友遭遇災難、疾病等,要寫信勸慰他,並乘機勸導他信佛。

信札的措詞要簡明謙敬。不應用艱深的字句和古典,要使收信的人容易了解。上下款稱呼要合行輩的身份。

(1)上下款的稱呼

和非親屬的人通信,倘關系較深、交誼較近的,老年人可用“伯父”,“伯母”。

倘對於沒有很深交誼的老年人,可用“某老先生”,“某老太太”。

倘對於關系較深、交誼較近、年齡相差不甚多的人,可用“某某兄”,“某某嫂”,“某某姊”,“某某弟”,“某某妹”等。

對於沒有很深交誼的人,可用“某某先生”,“某某女士”。倘是佛教徒,不拘男女,可稱“某某居士”。年長有德的,稱“某某大德”。

稱出家僧尼,任住持(即一寺之主)的稱“某某大和尚”。能講經的稱“某某法師”,或“某某老法師”。參禅的稱“某某禅師”,或“某某老禅師”。對年長的僧尼,可稱“某某長老”,或稱“某某大德”。

少年人對老年人可自稱:“晚”或“晚生”。年齡相差不甚多的,男人對男人彼此都可自稱做“弟”。女人對女人,彼此可以自稱做“妹”。

男女間若不是交誼較深的,彼此通信稱弟稱妹不甚適宜,應從自己名字取下一字相稱呼,較為合宜。例如述者號海量,取“量”字。信末署名可以不必加稱呼,只寫自己的姓名就是了。

對同教的前輩,信末署名上可加“後學”。倘親受教誨的,應稱“弟子”。對於出家僧尼,不論對方年齡大小,應一律自稱“弟子”。因為我們在家佛徒對於一切僧尼,不論他是持戒的或是毀戒的,我們都要尊他為僧寶,所以一律自稱“弟子”。

信末署名下,不論對於在家和出家的人,都可用“上”,“敬上”,“謹白”,“謹啟”等字樣。

(2)寄信須知

信封上必須寫明寄信人地址姓名。一則無法投遞時,郵局可按地址退還。二則倘收信人遺忘寄信人的地址,當他看見信封上的地址,就易於答覆。

信札寫完後,要從頭至尾細閱一遍。以防錯誤。

交郵局遞寄的信有過重的,要貼足郵票,以免收信人加倍受罰。

郵票要貼在信封正面的左上角,便於郵局打戳。

信內不可封寄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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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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