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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知識
布施的功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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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個人如果沒有布施之功德,就會時常遭貧窮困乏之苦。大多數慳吝之人,都會墮入餓鬼道,縱得投生為人,也會貧賤苦惱。
2.如《聖攝論》中雲:「吝嗇之人墮餓鬼,縱得為人亦貧困。」
3.《淨戒阿笈摩》中亦雲:「彼吝嗇人守財奴,不行些微之布施,終墮餓鬼惡趣道,大肚凸起如鼓然。」
4.《聖攝論》雲:「菩薩行布施,永斷惡鬼趣,永離諸貧窮,能斷諸煩惱,享無邊受用,終能成佛道。」
5.一個人如果不行布施,他是決不能作利他之事業的,因此也就決定不能成佛了。相反的,如果能行布施,則生生世世可以永斷惡鬼趣,永離諸貧窮,能斷諸煩惱,享用不盡,受諸快樂。
6.《龍樹誡王頌》雲:「如法行布施,能淨除諸障,對治方便中,以布施最勝。」
7.《入中論》雲:「眾生皆願得欲樂,若乏資財樂甚難,資財由布施而來,故佛先說布施德。」若能行布施,堪作利他之行,以布施之方便而攝受眾生,乃能進而置彼等於佛道也。
8.布施能紓解正在受苦之眾生,使其成熟向道。多行布施之人,容易成就無上覺道。《菩薩藏論》雲:「若能行布施,菩提不難得。」《聖寶鬘經》雲:「布施者,菩薩之覺位也。」
9.布施的體性是以不貪著的心,將財物或所有廣為施捨。
10.布施的種類可分三:財物施或財施、法施、無畏施。財施和無畏施大都著眼在使受者現世得到安樂,法施則主要是使受者於未來一切世皆得安樂。
11.在家菩薩應以內外之所有用為布施。如《莊嚴經論》雲:「菩薩之身及資財,無有不施他人者。」
12.若是出家菩薩則一切皆可施捨,但三衣除外。比丘之三種法衣是不可用來布施的。
13.《入菩薩行論》雲:「除彼三衣外,一切皆可施。」這是因為施捨三衣,就反而會損害他人的緣故。
14.財施:又可分為不清淨財施和清淨財施兩種。前者應當捨棄,後者則應勤修。
15.不清淨財施又可分為四種:
一、心不清淨施:是指因邪心和下劣心之鼓動而行施捨。
(1)邪心之施捨是指為了損害他人而行布施,或是為了沽名釣譽而行布施,或是為了與別人競爭而行布施。
(2)下劣心的布施是說為了來世不會貧窮,或是為了得人天之受用福報而行布施,(這種意樂完全是功利主義的)所以是下劣心的布施,菩薩不應為之。
二、不施不淨之物者:《寶鬘論》雲:「菩薩不應布施毒藥,熾火,武器等對受者的構成傷害之物,或乞者為傷害別人而索求之物。」
(1)菩薩不應施捨弓箭或武器等,只要是會構成傷害或造成苦痛之物,就不應施與。
(2)如果有極富的資產而只是布施些微之數,也非菩薩所應為。
(3)為了斂財而布施也是不應該的。
三、對不淨之受者,善薩不應布施。例如:
(1)如果是邪魔的眷屬,為了損害天道而前來向菩薩索身,菩薩不施與身體或支分。
(2)魔鬼所加持的眾生,瘋子及神經錯亂的人,菩薩不應施身。因為對這些人,行身施毫無益處,其精神亦不能自主。
四、菩薩應避免不清淨之布施態度。
(1)在心不歡喜時、瞋怒時及失念錯亂之時,皆不宜行布施。
(2)對壞人作布施時,不應作輕侮狀或不尊敬的態度。
(3)對來乞者嘲笑、恐嚇或威脅,皆非菩薩布施時所應持之態度。
16.清淨之受施者有四種:
一、功德殊勝之受施者——此指上師(善知識),三寶等而言。
二、蒙恩深重之受施者——此指父母等於我有恩者。
三、正受痛苦之受施者——指病人或無依無怙等深可憐憫之人。
四、於我作損害之受施者——此指自己之仇敵等。
17.布施之態度可由兩方面來說:一是具有完美的意樂去行布施,二是具有完善的條件去行布施。
18.具有完美的意樂行布施:是指具足大悲心,為了利益眾生成就菩提而去行布施。
19.具有完善條件行布施:是指菩薩行布施時,應具足信心、恭敬,在適當的時候、在不損害其他眾生的情況下,自己親手去行布施。
20.布施的時候應該一直都心生歡喜。這是說在未行布施以前,就心生歡喜;在正行布施之時,心中十分清淨;在布施以後,心中不生一毫後悔之念。
21.以誠摯和尊重對方的心去行布施,這是恭敬的去布施。
22.自己親手去施與是說,不要假他人之手,而是自己去親手付與。
23.行此布施之時,不要傷及自己的眷屬及所有,這是不損害別人行布施。因為,即使財物是屬於自己的,但如果施捨之時,眷屬們會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
24.無畏施:是說佑護眾生,使其從畏懼中得到解脫。例如於獅、虎、君王、盜賊、洪水等畏懼中,為之作依作救。
25.法施:可分為四點來說:
一、法施之對象,二、法施之意樂,
三、法施之內容,四、法施之方便。
26.法施之物件(對象):是指受法者必須對佛法和說法者,尊重恭敬,對求法熱誠和喜愛。
27.法施之意樂:是指說法者須斷除不清淨之動機和具足善良之意樂。
(1)斷除不清淨之動機,是指不應該為了名聞利養而說法;
(2)依靠善良之意樂而說法是說發起大悲心,而為人說法。
28.法施之內容:是說應該依照經典所示,無錯謬地去說法。
29.法施之方便:如果有人來求法,不可以立即就為對方說法。《月燈經》雲:「法施應如是,若人來求法,初不為廣說,亦不立即說,問善觀妙機,若確屬法器,不請亦說之。」
30.如何增長布施之功德?《菩薩藏論》雲:「捨利子!菩薩若知善巧方便,縱施捨少物亦獲放大(指:功德)。智力而增長布施功德故、以慧力而廣大布施功德故、以迴向力而倍增無量布施功德故。」
(1)以「智力」增長布施功德者:應當具足三輪清淨之見,知布施人如幻化,知布施物如幻化,知受施者如幻化。
(2)以「慧力」而廣大布施功德者:無論在作任何布施之前,先要思想:「這是為了使一切有情皆成佛道的緣故而行此布施的。」
(3)以「迴向力」而倍增無量功德者:瞭解此布施是為了使一切眾生皆獲無上菩提的緣故,如是迴向則能成就無量功德。
31.《菩薩地論》雲:「不要只是為了獲得善報而行布施,一切的布施功德都應該迴向於無上圓滿菩提之達成。」迴向不僅能倍增功德,且能使功德成為無盡。
32.在布施的時候,面對布施物心無貪著;施畢以後,也不因此而期望來生的果報。抱著這樣的態度去行布施,其功德自然放大倍增。
33.《聖般若集頌》雲:「菩薩行布施,永絕餓鬼道、貧窮及煩惱,一切皆永離,獲無邊財寶,除眾生疾苦。由行布施故,成熟眾有情。」
34.《菩薩地論》雲:「由施食物故,得大力之身;由施衣裳故,容彩得煥發;由施車乘故,獲堅固快樂;由施燈燭故,得眼極瑩徹。」
35.若菩薩行無畏施,則不為魔難及中斷障所擾。若菩薩行法施,則速能親見諸佛,常侍佛側,一切眾願皆能速即圓滿。
36.使布施清淨之法:
(1)在布施時若能知其性空,則布施之功德就不會成為輪迴之因。
(2)若能以悲心而行布施,則不會成為墮入小乘之因。
(3)不離空和悲的布施,能成為無住涅槃之親因,而成就布施清淨。
37.行布施時須生起悲心,因為菩薩行布施是為了要解除眾生眼前和究竟的痛苦而為的,因為有此「不忍」之悲心才行布施的。
38.布施之果報有究竟和目前的果報兩種。究竟的果報指圓滿無上菩提之果位。眼前的果報者:如果施捨財物,縱然自己不要資財,資財也會自然而來的。因為布施的緣故,就可以攝受眾生,令他們趨入殊勝的法行。
海濤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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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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