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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如何勸親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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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改惡修善,一心念佛。凡一切親故並有緣之人,亦當以此教之。其反對之人,當作憐憫想,不可強制令行。按牛頭吃草,萬萬做不得。若曰我一心念佛,諸事不理。不唯與世法有礙,亦不與佛法相合。素位而行,方為得之。勸人念佛修行,固為第一功德。然下而妻子兄弟,上而父母祖妣,皆當勸之。倘不能於家庭委曲方便,令吾親屬,同得不思議即生了脫之益。便為捨本逐末,利疏而不計利親。其可乎哉?(增廣卷一·復永嘉某居士書六)

心能造業,心能轉業。須心極誠懇,方有實效。為人子者,曲從世禮,為親所制,不得不行,持酒薦腥,亦無不可。但須心中常為親忏悔宿業,冀其回心。有機可乘,婉言勸谕,是為真孝。若只知從世禮,不發度親之心。則是見親落井,隨之下石,以期立即殒命也。是故親無信心,當曲從以行世禮。親有信心,宜依法以益慧命。相宜而行,庶兩各有益也。(文鈔三編卷四·復卓智立居士書七)

所言令慈在堂,固宜以此理奉勸,令其生信念佛,以期出生死海,何可謂為過傲。父母愛子之心,無所不至。彼若知其有益,豈有不肯贊許之理。彼若不知其益,尤宜多方啟迪。俾生我者,得佛法之實益,是之謂孝。如彼固執己見,不肯生信,但當代為忏悔罪業。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母子天性相關。汝果真誠為親忏悔,親必有蒙三寶加被,轉生信心之日。(文鈔三編卷三·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若父母天性與佛相反,當至誠代父母持念回向,消除宿業。久而久之,自會生信修持。誠之所至,金石為開。況父子天性相關,而有不能轉移之理乎。(文鈔三編卷三·復馬宗道居士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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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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