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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索達吉堪布: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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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者貪欲以為樂,實則行貪即苦因, 如同飲酒以為樂,實則瘋狂當安樂。 愚蠢的人把貪欲當作安樂,實際上一切貪欲之行為都是痛苦的根源。如同以飲酒取樂的人,其實他們是將瘋狂當作安樂。
人存活於世間常感受饑渴等苦,衣食飽足才覺得身體稍有安樂,然人的貪欲無止盡,且對貪的對境要求越來越高,衣食受用,權勢地位乃至貪色無有厭足。聖天論師說:“身是眾苦器,汝何重此身……雖經久受用,境無窮盡際,如惡醫治病,汝身勞無果。”顛倒的世人認為盡情享受悅意之境或積累財富等為安樂,但卻是徒勞無果,如被渴惱所逼的鹿子追求陽焰水終不能止渴一樣。又因貪的對境永無滿足無有窮盡,故愚者的欲望也是不斷地增長,隨之必定要感受諸多痛苦:變苦、行苦、苦苦、求不得苦等等。所以執貪欲為樂極不應理,其本性實為一切痛苦的根源,不但今生受苦且會導致後世乃至生生世世於三惡趣中受苦,如是惡性循環,則成為無法解脫生死苦海的根本因。
佛說谷酒、酒粉是放逸的來源,且會導致無窮的過患。《大薩遮尼乾子經》雲:“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使身干枯,終不飲此酒。”有的人以酒自我麻醉,妄圖以瘋狂的行為轉愁為樂,卻不知“借酒澆愁愁更愁”的道理。《善惡所起經》指出了飲酒的三十六種過失:資財散失、眾病之門、生起爭斗、智慧漸寡、應得不得、縱得亦失、業際顛倒、縱色放逸、捨棄善法、行持非法、無慚無愧等,詳見《走向解脫》之飲酒學處。嗜酒如命的人離開了酒就郁郁寡歡,一看到酒便狂飲不休,直到爛醉如泥。他們的行為與瘋子無別,縱身裸露亦不覺羞恥;口中話碎,無人願聽;心不知取捨,行無節制,在危險萬分的山、火、水、猛獸前也無警覺;在路口處上吐下瀉,髒如臭糞,仰天而臥,猶如僵屍;喜怒無常,言而無信,臉色憔悴,眼眶充滿淚水,一切成為他人呵斥的來源。
酒鬼們何不反思:假若酒與歡喜真的不可分割,那人們的歡樂都應該從飲酒中來,或不飲酒的人便永遠與快樂無緣了,但這顯然不現實。在諸大菩薩聖眾們看來,以酒為樂的人只能是憐憫或厭離的對象。華智仁波切說,不但出家比丘和沙彌,就連在家居士若以發端沾酒入口也不開許。《別解脫經》中說:“飲能使人醉的谷酒酒粉得墮落罪。”《戒律根本論》中也說:“病人不得飲酒如草頭許。”即使醫生說不飲酒必定會死去,持戒者也寧願捨棄性命,而終不飲酒。飲酒雖不是根本戒,但以此很容易破根本戒。以前有一個婦女拿著一瓶酒,牽了一頭山羊,對一位修行人說:“要麼你與我作不淨行,要麼你殺了這頭山羊,或是將這瓶酒喝下。”她要求修行者從中做出選擇。當時修行人想:如果行邪YIN會犯根本戒,若殺生也不行,看來只有喝酒了。飲酒後他神智模糊,結果既破了YIN戒又破了殺戒。可見飲酒的過患很大,所以佛及諸高僧大德皆嚴厲地禁止飲酒。
有些密乘弟子問:大聖者那若巴、谛洛巴、寂天菩薩都喝酒,我們為什麼不能喝?答案很簡單:他們是聖者,你卻是凡夫,既無聖者的智慧又無聖者的修證境界。其實密乘中人也不能隨便飲酒,《金剛頂續》中講過:酒為一切痛苦的根本,一切錯誤的根本,故應斷絕一切酒類。會供和供護法時密乘行者須要備酒,但自己不能享用。榮素班智達講:“會供時供酒或把酒塗在食子上,但自己不能喝,只能做一個飲用的動作表示,或是在頭上、身體外面塗一塗作加持。”雖然藏醫、西醫、中醫裡面都提到酒能入藥,但作為一個佛門弟子若發心捨棄藥酒肯定能得到佛陀的贊許。又從世間的角度來說,德國一位心理學專家關於飲酒對人大腦的危害曾專門研究長達二十年,結論為:飲酒者的大腦越來越遲鈍,原有的聰明智慧也變得低劣,轉為蠢笨之人;但戒灑以後,他的大腦會逐漸恢復和再生。所以不飲酒的人應發誓生生世世持此淨戒,飲酒之人應發誓斷除,如是則能斷除過患而增長智慧。
(摘自《格言寶藏論釋》索達吉堪布譯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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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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