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佛教知識

 

佛教的制度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一、什麼是佛教的僧伽制度?
  佛教對僧團的管理,以‘六和敬’為主要的僧伽制度。六和敬不僅是建立僧團的重要基礎,推而廣之,也是建立清淨和樂的佛化家庭,乃至安和樂利社會的重要根基。六和敬是:
   1.身和同住:在行為上不侵犯人,彼此互相幫助、尊重,平等和諧的生活,這是相處的和樂。
   2.口和無诤:在言語上和諧無诤,不妄語、绮語、兩舌、惡口,彼此說話誠摯,語氣委婉,這是語言的親切。
   3.意和同悅:在精神上志同道合,不計較是非利害,不比較人我得失,養成開闊的胸襟、愉悅的心境,這是心意的開展。
   4.戒和同修:在法制上人人平等,大家養成奉公守法的習慣,公平合理的生活,這是法制的平等。
   5.見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識,對佛法有共同的認識,以佛法作為行事的最高標准,不越離軌道,這是思想的統一。
   6.利和同均:在經濟上均衡分配,同享應有的福利與照顧,使大家都能有舒適、安穩的生活,這是經濟的均衡。
  
  二、什麼是佛教的信徒制度?
  佛教的信徒制度有:
   1.皈敬三寶:皈依三寶是學佛的入門。佛、法、僧三寶是佛教徒信仰的中心,也是超越世間的聖財。佛如光,能圓熟眾生,是為世間的教主;法如水,能滋潤眾生,是為人生的真理;僧如田,能生長眾生,是住持佛法的善知識。三寶的重要,就好比陽光、雨水、大地,缺一不可。唯有皈敬三寶,才得以長養法身慧命,升華心靈世界,跨越人生的藩籬。
   2.受持五戒:是信仰的實踐。戒為一切善法的根本,戒的本質是不侵犯,從不侵犯中,完成身口意三業的清淨。受持五戒,可以增長信心,可以生出功德,可以產生力量,可以人身平安,可以增加道念,可以慧由心生,可以獲得尊重,可以產生和諧。
   3.聽經聞法:凡遇有聽經聞法的機會,要發心前往參加;或藉由研讀經典,從中認識佛教的精神所在,提升信仰的層次。
   4.深信因果:佛教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如是因,得如是果的因果定律。佛經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佛教徒要遠離苦惱,不僅要明因識果,更要深信因果,不悖因果。
   5.護持正法:三寶弟子的責任是‘護法’,即護持正法,為佛教貢獻心力、財力、人力,都是護法的行為。譬如:對毀謗三寶者,挺身辯解;支持佛教教育的事業,培養佛教青年等。綜言之,最重要的是不護持迷信、邪信的宗教,要護持正信的佛法。
  
  三、什麼是‘僧事僧決’?
  凡有關出家僧團之事,如:佛門清規及寺院各項職務的行事等,應該依止戒律的制訂,遵循清規以及長老師長的公決,或依往例等原則辦理。出家僧侶弘法,在家居士護法,如此,信眾可以積極參與寺院各項護法、義工,協助僧眾弘法的推動,以其豐富的社會資歷,提供寺院事務的咨商,或對社會協助弘傳與教化,也可辦理文教等佛門事業。但若逢僧團發生任何事端,不評論僧團的好壞是非,以免滋生困擾;對溜單的僧眾,不宜收留,以免犯‘五逆重罪’中的破和合僧之過為要。僧事應由僧團全權處理,如此才能維護僧團的和樂、清淨,信眾也才能如法護法。
  
  四、在家居士可以經營管理寺廟嗎?
  佛教自早期就有許多居士林、念佛會、蓮社、各種善堂,都是由在家居士發心負責,其職務可以稱林長、會長、社長、堂主,但不宜稱‘住持’,因住持為住持三寶之義。居士成立的團體,以從事佛教的慈善事業為主,不宜從事法會佛事經忏等。此外,婚喪喜慶的法事,應交由僧眾負責。佛陀以‘出家內弘,在家外護’為教團綱紀、佛法久住的准則,為令僧信和合、教團倫理有序,應各司其職,相輔相成,互助合作。
  
  五、在家居士可以從事經忏佛事嗎?
  僧眾負有住持佛法、廣度眾生的任務;在家居士則可在寺院中奉獻服務、護法衛教,兩者各有角色,不容混淆。尤其在家居士不可以越俎代庖,將經忏佛事作為謀生之道。
  
  六、僧信之間應如何相處?
  僧眾對待信徒之道:
   1.教他佛法,助長家和。
   2.鼓勵發心,愛家愛人。
   3.勸其正業,正勤正樂。
   4.傳授正法,增加信心。
   5.老病死生,給予開導。
   6.人我煩惱,為其化解。
  在家信徒待僧眾之道:
   1.四事供養,恭敬尊重。
   2.請轉法輪,隨緣學習。
   3.宣揚聖德,贊歎有道。
   4.護持道業,助其修道。
   5.隨其修行,增益品德。
   6.令眾無缺,廣增僧信。
  
  七、如何認識寺院庵堂的性質?
  佛教修行者的修道場所稱為寺院、庵堂、道場、精捨、伽藍、蘭若、叢林、講堂、蓮社、佛剎、學捨、念佛會、布教所、居士林等,現在一般均以‘寺院庵堂’作為佛教的專用名稱。
   ‘寺’,古為男眾修行者所居,原為我國古代接待貴賓的官署。西域高僧竺法蘭、迦葉摩騰到中國時,朝廷使其暫住於寺,後建白馬寺使二人安居於此譯經,此後‘寺’即為佛教建築的專有名詞,白馬寺也成為中國佛教史上第一座寺院。
   ‘院’,以學習為主,如佛學院。院,原意為周圍有垣,轉稱為周垣或指回廊的建築物,或指官捨等。直至唐太宗敕令建造大慈恩寺供玄奘大師做為譯經的場所,名為翻經院,自此成為佛教建築物稱為‘院’的端緒,一般以側重文教方面者,稱為‘院’。
   ‘庵’,為女眾修行者所住。是指出家人或隱遁者遠離村落所居住的簡陋草庵。後世特稱比丘尼所居住的地方為庵。然而庵寺昔日原本通指僧或尼所居之寺,並不限於比丘尼所住之寺。
   ‘堂’,為在家學佛者共住的地方之通稱。又指供奉佛像,或者作為講經修行等用途的建築物。
 

上一篇:佛教的稱謂
下一篇:佛教戒律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