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殺害生靈如同殺佛只有戒絕能解脫

  

  蛤蜊蚌殼,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

  未殺之前,均謂是畜;即殺之後,方知是佛。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佛視一切眾生皆是佛,故《梵網經》雲:“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惡修善,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斷盡煩惑,親證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能信一切六道眾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極力勸導,互相維持,於同類決無相爭相殺之惡作;必定要戒殺護生,大設方便,於異類決無食彼益我之慘心。

  人由不知自己與一切眾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殺人盈城、盈野以相爭與殺彼之身以期悅我之口腹也。

  世人殺生,習以為常,大小事體,皆須行殺:祭神、祀祖,養親、待客,無肉則不能為禮。以極苦極慘之事加諸物,用表我之誠懇孝敬。在迷情邊論則尚有可取,在實際上論則大為可憐也。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輪回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為怨家對頭,循環報復,互生互殺。

  佛於諸大乘經中屢為勸誡,而見聞者少;即得見聞,而信受奉行者更少。於是佛以大悲現諸異類,供人殺食;即殺之後,現諸異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現,冀弭殺劫以安眾生。如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載籍所記,何能備述?未殺之前,均謂是畜;即殺之後,方知是佛。

  是知殺生不異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殺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脫!須知人物雖異,靈蠢互形,蠢人識暗,靈物智明,五倫八德,固不讓人,其誠摯處,比人更深。敢以我強,殺食其肉,致令未來,常受人食?

  歷觀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孫必定賢善發達;凡害人害物者,子孫必定庸劣滅絕。故孔子之贊《周易》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余慶、余殃者,正慶、正殃之盈余也。正慶、正殃,乃積善、積不善之本人受於來生後世,比余慶、余殃當超過百千萬倍焉!人若知此,斷不肯以一時之小快愉,致永受大禍害於無窮也!

轉自台灣學佛網 http://www.xuefo.tw